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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企业须编环境报告书 |
| 山东在青岛开展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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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06-18 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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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济南报道 山东省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试点工作将以青岛市作为试点市,在辖区内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工作;其他市将选择辖区内的2~5家重点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明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工作,所有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都要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书。
山东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谢锋介绍说,《山东省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指南》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企业环境报告编制标准,也是全国首次以标准的形式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行为。环境保护部已委托原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编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国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为加快推进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原山东省环保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环保局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做好环境报告书编制工作。据悉,自2005年开始,海尔集团已连续4年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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