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污染源普查办在按时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和初报的阶段性任务后,结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组专家的反馈意见,在各市(州)初报前进行了普查质量核查的基础上,于6月20日组织全省普查技术骨干开展又一轮普查质量再核查,下决心完善普查表填报各项指标的精准度,进一步提高普查终报数据准确性。
为了又好又快做好此次普查质量再核查工作,省普查办从各市(州)基层普查办抽调24名技术过硬、素质过硬、专业过硬的普查骨干充实省级核查力量,先期组织核查人员进行审核培训,明确了核查操作要点,确保核查效率,然后分6个组下到全省14个市(州)随机抽取样本县(市、区)开展核查工作。
此次再核查工作的重点是普查表填报质量,尤其是在前一次国家核查组发现较易出现差错的地方,如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单位、各种代码、细节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工业源、农业源产排污系数使用的准确性。通过再核查,进一步完善普查表填报各项指标准确性,确保指标漏填率、指标差错率符合、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在7月31日前按时高质量完成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汇总数据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核查组还将督促各级政府抓紧足额、按时落实污染源普查经费、及时做好污染源普查档案建档管理工作和合理开发利用此次普查成果,为今后的环境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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