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奔腾急,万马战犹酣!国家核查组对湖北省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结束后,湖北省普查办立即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与分析,起草了全省普查表质量核查与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并下发了普查质量核查的技术要点与要求。全省各地按照统一部署,以质量为中心,将核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掀起了全省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的高潮。
抓住国家质量核查契机
切实提高污染源普查质量
湖北省普查办
6月11日至19日,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检查组对湖北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进行核查后,湖北省普查办立即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组反馈意见向副省长赵斌作了专题汇报。赵斌副省长当即指示,对国家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再核查,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性。同时要召开省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讨,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
再动员,再部署,召开现场工作会
湖北省普查办于6月25日至27日在黄石市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现场会,会议对全省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质量、认真开展质量核查工作进行了再次动员和全面部署。17个地市(州)及黄冈、咸宁的16个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约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国家检查组在湖北的检查情况,对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总结;省普查办技术负责人讲解了有关普查表质量核查的重点、方法和步骤,并安排参会人员分别到黄石市的大冶市、下陆区现场观摩学习由省普查办示范的现场核查要点、方法和步骤。
会议要求各地把握时间与机遇,进行最后的攻坚和冲刺,继续以自查、交叉循环互查、巡回核查等多种质量核查形式,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核查,在全省掀起质量核查的高潮。
会后,各市州都按照会议要求,参照现场会的做法,积极行动起来,集中力量,进一步对辖区各县市区进行了细致的质量核查。
高标准,严要求,制定核查技术要点
为帮助各地清理技术难点,提高污染源普查质量审核技术水平,解决全省污染源普查质量审核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湖北省普查办按照国家检查组质量核查的方法和要点,总结和提升湖北开展质量核查的经验,于6月23日编制印发了《湖北省污染源普查表质量核查方法要点及注意事项》。该文件对普查对象的核查、污染物排放量的核查、重要信息填报、数据逻辑性及关联性的核查、普查表填报的规范性核查、普查表填表质量核查内容与方法提出了47条具体的指导性核查意见和要求,列举了实际核查中普查对象、表格填报情况、现场核实情况和核查发现问题的具体事例,为全省质量核查提供了技术保障。
不松劲,不懈怠,扎实开展全省质量核查工作
湖北省环保局局长李兵等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要求全省普查机构按照国家要求和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普查质量核查工作。为保障普查工作质量,省普查办在全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现场会后,决定对全省普查工作质量进行再核查。
6月30日至7月28日期间,省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吕文艳先后带领省普查办工作人员到鄂州、随州、天门、荆门、荆州等地进行普查表填表质量的现场核查。检查组一行对样本区填表质量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月底以来,省普查办工作人员兵分三路,历时1个月,顶高温、冒酷暑,分片对全省17个市州进行了质量核查,抽查县市区26个。此外,为加强对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县、市(区)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省普查办先后两次派技术负责人到黄冈市的红安县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
出政策,给实惠,奖励工作落实好的地区
为使普查工作经费落实得到保障,湖北各市、州、县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与此同时,省政府制定了“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普查工作做得好的市、州、县给予奖励。
日前,省环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污染源普查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励的对象、范围、评比原则和奖励资金额度。该《办法》的出台,有力促进了各地狠抓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质量再核查的积极性,形成了比学赶超、争优创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京山:四种机制保障普查高效
京山市以四种机制保障普查高效运作。一是建立进度控制机制。把每周作为一个工作时段,实行“倒计时”,把工作时限、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安排到周,落实到人,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二是建立现场督导机制。县级普查指导员每周到乡镇或企业工作3天以上,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域普查工作。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27个普查小组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县普查办每周召开一次普查指导员会议,互通情况,然后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各方面反馈。四是建立质量管理机制。采取分级审、交互审、集体审等多种形式建立严格的审核把关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清查、普查表填报和录入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证普查质量。 (李所国)
宜都:优化普查力量,定措施抓审核
宜都市对普查指导员进行了调整,对原13名指导员中责任心不强的指导员退回原单位,将普查分区调整为4个,由4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普查指导员分别负责新的分区中污染源的核查和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宜都市制定措施,强化审核。一是执行五级审核制度,特别是指导员审核和普查机构审核。二是以现场核查为主,各项指标和数据均以2007年实际数据为准,查票据、查凭证、查台帐、查原始依据,力求做到数据准确、真实。三是计算严谨,使用系数准确,重新核对产排污系数,并对有监测报告的污染源严格计算两种方法的相对误差,按规定填报有效数据。 (马林)
潜江:普查回头看,七项措施促整改
潜江市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七项措施积极整改,推进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的提高。截止7月20日,已完成全部普查对象的自查核查工作。
七项措施包括:一是完善重点工业源的佐证材料。完成了148家重点工业源佐证材料收集。二是收集普查数据的说明材料。对国控、省控企业及给排水量较大、锅炉较多的普查对象填报表格中水量、监测数据取舍、煤的硫份、固废组成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由普查对象作出书面说明,收集后附佐证材料中存档保存。三是全面核查污染源普查数据。按照划分的区域,由普查员带上普查表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问题,专门设计“普查表格质量自查核查表”进行登记说明,以利于改正。四是准确类比使用产排污系数。按“四同”原则核对产排污系数手册的使用,对使用类比计算产排污量的普查表格,均在产品名称后注明其类比的产品名称。五是精确对比验证产排污量。对部分废水或废气的产排污量用实际监测法和排污系数法进行比对后填报的普查表,做了相应的比对验证。六是分类建立普查备查名册。依据普查区域分块和行业分类,整理出备查的普查名录,并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编号,装订成册。七是严格普查表格填报规范。市污普办组织专班重新对全市普查表的填表规范进行了仔细审核,并对错误加以改正。(曹亚)
十堰:“十查十看”与“四个不放过”
十堰市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全省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普查核查工作。
会议明确,近期在全市开展“十查十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有无松动情绪;查表格,看填写是否齐全、规范;查标准,看详简表是否混淆;查数据,看是否准确和符合逻辑;查表册,看是否名册相符,有无重漏;查资料,看佐证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查现场,看点对是否相符;查档案,看普查资料收集整理是否完善;查方案,看普查的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落实;查经费,看是否按预算落实到位。
会后,市普查办组成两个质量核查小组到县市区传达省会议精神,对各县市区普查质量实施检查。做到四个“不放过”:一是对所有表格不核查不放过,二是对重点和盲区点不放过,三是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四是对质量保证的各个环节不落实不放过。确保7月上旬整改完成,力争一次性验收过关,争创全国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王子捷)
孝感:唱好“三字经”,确保普查效果
孝感市在前期质量核查基础上,主要采取三种方法,突出三个重点,狠抓三个方面核查,全力唱好质量核查的“三字经”。
采取三种方法。一是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是分南北两片,采取问、查、看的方式进行交叉核查。三是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等必须进行核查,同时,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普查办的核查质量。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地区。对问题相对较多的县区进行重点核查,并根据各地情况,区别对待,全面提高核查质量。二是重点源。对国控、省控等工业源,医院、大型宾馆、餐饮服务企业等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重点核查。三是重点指标。对用水量、能源消耗量、治污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处理效率等指标,必须要有票据、台帐等佐证材料;对监测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排污系数选用的正确性等,对照国家污染源普查监测技术要求、排污系数手册使用方法等认真核查;对污染物排放去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指标现场核对。
狠抓三个方面的核查。一是现场核查。核查普查对象是否符合普查范围,是否达到相应规模,是否在普查名册中;核查污染源产生、排放的相关票据、台帐,生产设施和工艺过程、污染治理设施等。二是污染物排放量核查。对全市所有国控、省控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数据分别用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法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相互验证,并在现场核查时,一一查对相关票据、力求反映真实排放水平。对没有监测数据的,严格按照产排污系数的“四同”进行产排污系数核查,确保污染源数据真实。三是数据逻辑性合理性核查,对表内指标之间、表与表的指标之间逻辑关系、数据本身合理性等作核查。与此同时,对普查表填报的规范性也进行了质量核查。 (陈贻国)
随州:实行异地交叉审核
随州市结合污染源普查实际工作情况,由曾都区和广水市分别组成质量审核工作组,实行异地交叉审核,以进一步提高普查质量。
此次普查质量审核工作由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并全程进行跟踪监督指导,曾都区、广水市普查办具体组织实施。在审核方法上,曾都、广水各随机抽取20家工业源(国控、省控必查)和50家生活源(医院必查)普查表及所对应的普查对象,主要是采取“六查六看”,即:查表格,看普查表填报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查数据,看逻辑关系是否符合,数据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数据(小数点位数)和单位是否正确;查表册,看对应关系是否符合,“四表”的完整性和小区划分如何;查资料,看日常资料收集是否完整齐全;查现场,看普查表数据与普查对象台帐是否点对点对应,数据验证如何;查档案,看档案建立是否完整、规范。审核按照《湖北省污染源普查表质量审核方法要点及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朱尧德)
宜昌:强化普查指导员审核
宜昌市开展了对各县市区普查表格填报质量的核查工作。核查中对普查表进行抽审,对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的核查,认真指导各县市完善普查表格填报。
宜昌市落实责任制,强化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办技术负责人要名副其实,要对本地的重点工业源和大型宾馆饭店与医院的普查表进行一一审核。普查指导员对所负责的片区普查表进行严格的审核与质量核查,对不负责的普查指导员进行更换、批评与相应的惩处。当地普查办组织环保技术骨干对国控、省控等大型污染源进行集中审核,对疑难普查数据进行会审。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落实责任制,强化普查指导员审核,调动审核的积极性。
宜昌市普查办多次组织其它县、市的技术骨干,支援长阳、枝江等薄弱地区与重点地区的质量核查工作,并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书面审核体制,对五级审核每一级审核内容进行系统地划分,对每级审核责任作出具体的规定,审核后必须要有相应的整改落实与再次审核确认,并按要求存档。 (尚有乾)
武穴:完善审核制度,保证普查质量
武穴市在五级审核制度基础上,实行“六个一”的普查表审核制度,即普查员自查一次,普查指导员核对一次,站队长审核一次,技术负责人会审一次,分管领导审定一次,局长抽查一次。深化“两项审核”内容,即审核与分析评价污染物总量;核查重要普查数据,包括普查表填报基本情况及各项逻辑关系的审核,污染物产生、排污量及核算方法的审核等。
在自查活动中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原始调查资料质量关,要求重要数据有佐证;二是把好审核关,及时组织普查工作人员集中审表、核表,看普查调查的资料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同时,采取自审、互审、领导把总关的审核方法,反复核实调查资料;三是把好普查质量抽查验收关,进一步提高质量。
通过自查与核查,一方面,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环保系统队伍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锻炼;同时更好地掌握了普查对象有关信息、排污状况,为将来的环境管理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潘明君)
武汉:严把“三关”提升普查水平
武汉市通过开展普查质量再核查工作,严把规范关、完整关、真实关“三关”,使普查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日前,武汉市普查办分两组对全市16个区局普查办再次进行了全面质量核查,重点查看各区普查办污染源普查档案收集、整理、管理的规范性,普查表格填报的完整性以及现场核查普查数据填报的真实性。
武汉市普查办在对各区普查办进行普查质量再核查时,每组邀请2个区级普查办工作人员参与进行交叉检查,从而快速提高污染源普查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7月16日,市普查办还组织在普查工作出色的东西湖区召开全市现场会,学习交流普查工作经验。 (熊英)
荆州:对抽查对象反馈书面审核意见
荆州市已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普查质量再核查工作,并对每一个抽查对象反馈书面审核意见。
7月1日,荆州市召开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会议。会议对下阶段提出目标要求:克服厌烦情绪,树立持续作战思想,做到普查专班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松,保障经费,坚决做到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集中力量和时间,找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整改,完善普查工作;强化责任,把住质量关,坚持五级审核制度,实行书面审核制度,对所有普查表格重新审核一遍,同时加大现场审核力度,确保工作质量;抓好基础工作,认真整理污染源普查档案。
7月2日,荆州市污普办组织工作专班,开始到各县、市(区)对污染源普查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和督办,采取随机抽取普查样本,深入普查对象看原始凭证、询问普查填报人等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到对每一个抽查对象都有书面反馈意见,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卞兆双)
黄冈:领导挂点,“四全”措施抓落实
黄冈市普查办以国家检查组的质量核查为动力,积极开展普查质量自查与再核查活动,采取“四全”措施抓落实。
一是责任全部到人。市环保局9名处级领导对辖区11个县、市、区自查与核查工作挂点;市普查办核查组提出各县、市(区)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县、市(区)环保局进行落实,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单位承担责任,失责干部或向上级提出辞呈,或作下岗处理。
二是全面核查。市普查办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核查组,赴各地进行为期10多天的核查,随机抽取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现场反馈核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落实。
三是全面自查。各地对所有清查、普查名录、分区,所有普查表进行详细审核,为保证审核工作不留死角,各地在“一源一表”基础上增加复核表,为重新入户作准备。
四是全员上阵。全市集中环保系统所有人力、物力,充分调动环境监测、监察、污控、监管、科研、宣教信息等各方面力量,查缺补漏,全面提升污染源普查质量。 (熊平)
黄石:探索普查成果应用研究
日前,黄石市环保局与武汉理工大学签订《GIS支持下的污染源普查智能化信息系统》研究项目合作协议,迈出了探索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研究的第一步。该项目以遥感影像、数字地图和监测数据等污染源普查信息为基础,运用GIS、RS和数据挖掘技术,结合地理本体与网络技术实现污染源普查的信息共享与智能化管理,通过研究污染源时空分布特征,动态显示污染源的时空变化规律,实现污染源信息采集与管理、智能化查询与检索、空间分析与综合利用等功能,为污染源动态监测与实时管理提供新的方法和技术途径。 (陈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