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在国家普查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广东省全力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落实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2亿多元,选聘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4.5万多名,培训近8万人次,完成对4261家重点污染源和76家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的普查监测任务。全省各市、县(区)共普查602640个污染源,其中工业源268968家(重点源70644家)、生活源14307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18家、种植业1427户、畜禽养殖业67769户、水产养殖业120981户。
在不断实践和探索过程中,广东污染源普查开发了四大系统,呈现出五大特色,建立了六大机制,即:
四大系统——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工业源产排污核算系统、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系统、污染源普查数据共享系统。
五大特色——开展特色宣传、实行信息化管理、分片包干督导、多角度审核数据、普查数据深度开发。
六大机制——设立联络员制度、开展各市对口帮扶、实施信息定期报送、多渠道完善质量控制、进行宏观数据比对分析、建立资料交接与保管制度。
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四大系统
开发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加快清查进度,提高清查质量。该系统包含清查信息的登记与更新、清查数据的汇总统计、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的资料管理、普查工作进度管理等功能。各地普查办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上报资料。通过此系统,可以及时了解各地的普查进度,调取各类清查信息,短信通知各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等。
开发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系统》,提高产排污量核算效率。各地通过网络登陆该系统,经过选择行业类型、产品名称、原辅材料名称、末端治理设施等四同条件,实现产排污系数快速查询的功能。将工业产量录入系统后,可自动计算出污染源产排污量,并记录下整个产排污量核算过程,打印存档。
开发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审核软件》,消除缺漏和查找异常数据。该系统可审核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普查表内与表间各项指标的逻辑关系。审核内容包括工业源错填表格类型、详表缺填经纬度、生活源用水量异常、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异常,以及违反国家关于填表的有关规定等,并将导出违反逻辑关系或缺填漏填的污染源名单,返回至各地核实修正。
开发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共享平台》,方便数据汇总分析。该系统以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同时将历年环境统计、建设项目审批、排污申报、污染源监测等数据整理入库,实现污染源动态化和一体化的管理目标。共享平台具备多种功能,可按区域、流域,分行业和普查性质汇总分析企业的排污量、原辅材料用量、能源消耗及排放强度等指标,并以图表形式直观显示,为全省排污总量的削减、企业环评规划、污染治理和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实现对污染源的集中管理和控制。
结合广东实际,呈现五大特色
开展特色宣传,让普查深入人心。联合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分3个时间段向广东辖区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普查公益短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羊城晚报》开展普查知识竞赛,除广东省外,江苏、湖北、安徽及广西等周边各省均有民众积极参与,共收到答题卡3000多份,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在广东电台珠江频道整点报时栏目分别用广东话和普通话播报公益广告,每天数十次循环播放,推动了全民参与普查的积极性;在广东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时段刊登普查公益广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各种有效媒介,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出了纵横深入、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普查宣传氛围。
实行信息化管理,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及时解决各地在普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技术问题,第一时间传达文件精神,交流各地经验,省普查办创建了3个实名制QQ技术交流群,并安排专人负责在线解答,不定期汇总整理各地提出的问题,利用省普查网、QQ群共享等方式发布指导意见,有效解决了各地普查表存在的信息遗漏、代码不规范、行业分类不清等一系列带有共性的问题。同时,赋予省内每个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唯一编码,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广东省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中,实现了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信息化管理。在入户普查阶段要求各地每周定期登陆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及时上报辖区入户普查工作进度,实现进度信息化管理。
分片包干督导,解答疑难推进工作。将省内21个地市分成3个片区,每个片区安排2名督导员,定期跟踪落实各地普查进度,督促按时上报普查数据,实时开展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扫清表格填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障碍。全省各地也都普遍采取分片包干、分区负责的方式,积极加强与基层领导的沟通,指导联系基层普查业务,定期检查督促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协助基层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多角度审核数据,软件与人工相结合。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项审核、集中审核与交叉会审,保障各市、县(区)数据质量。一是对各地级以上市汇总数据进行交叉互审。将21个地级市分成3个组,每组设一组长单位,由组长单位安排每个地级市审核另一组另一地级市的综合数据,将普查的各类污染物产排放量与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相应数据进行比较,对差异较大的数据进行排序分析,溯源找出异常数据。二是对14个重点行业的2300家重点污染源基层表进行逐项审核。每个地级以上市负责制定一个重点污染行业的审核细则,并利用广东省编制的普查数据审核软件,对分管行业的所有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以及部分一般工业源普查基层表填报质量进行全面审核。
开发和深度研究普查成果,服务社会发展。首先,建立了污染源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以2007年普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项目审批、排污申报、污染源监测等数据,开发污染源信息动态系统和环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立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其次,实现污染源信息共享。制定了《广东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共享方案》,分层次开发共享数据库和设置使用权限,有条件开放普查数据,将普查数据转化为环保日常管理可用信息。今年以来,已从污染源普查数据中提炼出重要环境信息,为开展流域督察督办行动、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制订火电厂脱硝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海峡西岸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掌握全省畜禽养殖污染状况等提供依据。第三,着手开展多项成果开发研究。通过分析污染源普查数 据中污染物空间分布和行业结构特征、污染治理水平、工业园区发展、固废和危险废物污染情况、农业面源污染特征等,找出广东省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中长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此外,对普查监测数据结合历史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对特色行业产排污系数进行补充完善,编制广东省适用的重点行业产排污系数。
严把数据质量,建立六大机制
建立普查联络员制度,互通信息,各司其责。确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联络员,不定期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联络员会议和日常信息交流,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通报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积极支持与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省统计局与省工商局分别向省普查办提供了经济普查企业名录和工商登记企业名录;省卫生厅指导下级卫生部门完成了《医院污染物普查表》和《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部门也都通力合作,保证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协调运转和各阶段任务的圆满完成。
建立对口帮扶制度,统一全省工作步调。倡议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在资金、设备、技术、宣传等方面对口扶持欠发达地区,推进欠发达地区普查工作,促进全省普查工作的平衡发展。对提供帮扶的地区,将在省级评比表彰活动中给予奖励。在广东省普查办的倡议下,珠三角地区各市积极开展了帮扶工作。东莞市组织一批专家和技术骨干到新丰、乳源两县,现场交流污普报表填报技术和污普工作经验,并提供了10万元帮扶资金;中山市普查办向陆丰县普查办提供了3万元的资金支持;深圳市普查办在物资和技术等方面对河源市普查办给予了大力支持。
建立信息调度与报送制度,推进各地工作进度。在普查准备阶段,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普查办以简报形式,每月报送一次辖区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在入户普查阶段,要求市、县(区)每周定期登陆《广东省污染源普查信息系统》,及时上报辖区经费落实、宣传、普查表格发放及回收、数据录入等工作进度。同时省普办要求各地实行一事一报和重大事项专报,随时报送普查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经验。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上下贯通、覆盖广泛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进度不平衡的现象。
建立质量控制机制,严把普查质量关。为力求做到基层普查表格数据科学、客观、准确、全面,广东省在组织机构、审核流程、方法措施等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将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各级普查机构都成立了以普查办主任为总负责的质量控制组,并明确了各类污染源质量控制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在质量控制方面出现问题时,实行“责任倒查制”。在国家五级审核制的基础上,省普查办制定了六级审核制,包括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交叉审核、专家集中会审和省、市级抽查审核,层层审核把关,并明确规定了每一级审核的具体要求和方法。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分别在清查阶段、普查表格填报阶段和数据录入阶段开展了质量核查,省农业厅、统计局和海洋渔业局等联合组成7个核查小组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报给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进行数据宏观比对分析,保障普查数据的科学合理。省普查办编印了7张《广东省污染源普查汇总数据与相关数据对比情况表》,通过建设、技术监督等不同部门提供重要数据资料,比较各地区普查城镇常住人口、煤炭消费量、锅炉在用情况和燃油消费量等经济社会综合指标与2007年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之间的差异,重点按地区、按重污染行业、按亿元产值、按重点源比对分析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之间的差距及其原因。对差距特别大的指标,通过排序等方法,查找出污染物排放量异常的具体原因,纠正了部分地区对“城镇常住人口”等指标的理解偏差,有效解决了部分流域污染物浓度偏低或偏高等问题。
建立资料交接与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一是针对音像、电子等档案易损、易坏和量大的特点,所有档案均做到双份归档、异地保存;二是将各阶段的普查数据库刻录光盘备份,并按电子档案要求归档保存;三是对每一家重点污染源在入户调查阶段将企业发票、监测报告、工艺流程图、环评报告、煤质分析报告等支撑材料复印存档,并附上普查表审核录入管理表和产排污核算记录;四是对普查表涂改超过3处以上的,全部重新打印表格,补盖企业公章,连同原表一并存档;五是对普查机构核定排污量和企业上报数不一致,而企业坚持不更改的,全部重新打印相应表格,加盖普查机构公章存档,并录入普查机构认定表中。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沿着“456”的阶梯稳固迈进,按时保质,层层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