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种的树,为啥不能随意砍伐?

时间:2023-11-07 13:51:48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赵娜

“我自己种的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难道犯法不成?”近日,四川凉山甘洛县一村民罗某某因砍伐了自家林地514株树木被刑拘,引发关注。

为什么砍伐自己种的树会被刑拘?依据是什么?什么样的树木可以砍伐?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林业工作的重庆林业规划设计院工程师金江。

未办理采伐许可证

据调查报告反馈,罗某某滥伐林木总面积为0.157公顷,共514株。其中乔木林地0.1386公顷,灌木林地0.0184公顷,林木蓄积70.5立方米。罗某某的行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位村民之所以被刑拘,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按照森林法规定,改变林地用途或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依据森林法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或采伐林木手续。”金江表示,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同时,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无证砍伐或是超强度、超范围砍伐,即使所砍林木为自己所有,也可能成立本罪。

同时,森林法也明确表示,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生活中常见的采伐“风倒木”“水倒木”“火烧木”“虫害木”,也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砍伐。

依据什么进行处罚?

农村集体林地的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承包林地的村民享有林地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作为森林资源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这也意味着,即便林木由个人栽种,林木权属属于个人,但还是必须先依法依规办理采伐手续后实施采伐作业。”金江说。

就以上述案例来讲,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明确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行政处罚裁量权,但上述案情或已超出了行政处罚裁量范围。

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明确:“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案林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较大”,如立木蓄积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幼树一千株以上的;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价值五万元以上的。若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量巨大”。

什么样的树可以砍伐?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那么,在哪些情形下采伐是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的呢?

森林法第五十六条明确: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此外,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这里所提的‘自留地’是指集体所有个人使用的少量农用地,‘房前屋后’是指农村居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范围。”金江强调道。

并且,即使是上述“自留地”“房前屋后”的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如果是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木古树、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等重要林木资源,原则上是禁止采伐的。

因此,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森林被称为“大自然的总调度室”,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又是不可替代的环境资源,需要我们加倍共同呵护。

编辑: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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