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时间:2024-01-13 12:36:35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程梓桐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原则同意《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黑龙江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黑龙江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区域,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向北开放新高地。批复提出,到2035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9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2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1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63.3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明确,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加强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把发展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构建以珍稀动植物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严格实施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河湖水域空间保护和分类管控,加强扎龙、洪河等湿地保护修复,筑牢东北森林带生态屏障。建设哈尔滨都市圈,大力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完善边境地区城镇功能布局,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科学统筹各类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宜居宜业城乡生活圈。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建设重要陆路通道、河海航道、能源管道等基础设施。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好原生态风貌,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编辑:程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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