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章:如何强化长江经济带国家级开发区跨区域合作?

时间:2024-06-17 13:41: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袁丹晶 陈彬森 文传浩 滕祥河

长江经济带各国家级开发区是重要工业污染来源地区之一,也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点和经济发展排头兵,承载着解决区域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重要责任。但各国家级开发区存在空间上的跨区域、组织上的多部门以及主体上的多元参与等情况,要实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笔者认为,需要各国家级开发区整合管理政策、经济基础、创新能力等优势资源,构建生态协同治理方面的四大跨域合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使命担当。

一是构建跨域生态治理协作机制,统一生态治理战略规划。建立共同协商决策的综合管理机制,组建长江经济带各国家级开发区跨域生态保护与治理联盟,共同制定联盟章程和工作计划,明确各自定位和责任分工,提出具体的生态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合力推动开发区间的生态保护、开发与治理等各项工作。推动建立统一的管理政策框架,确保不同地区生态跨域治理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尤其是各开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利用与开发、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对接和衔接。

二是构建跨域生态标准协调机制,实现“统一+差异化”治理。共同制定跨域生态协同治理总体标准框架,根据国家标准和长江经济带的特殊需求,统一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的标准,作为跨域生态协同治理的基础,确保生态修复、项目合作、监督问责等行动步调基本一致。同时针对各开发区不同的生态环境特点和发展需求,可以在统一框架下设立差异化标准机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和补充,使协作治理更为灵活,以提高跨域生态协同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是构建跨域生态项目合作机制,协同推进生态系统修复。长江经济带各国家级开发区共同建立跨区域的联合资金支持机制,用于建立生态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生态技术交流与培训,推动生态产业合作等。利用开发区吸引投资的优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项目,推动生态修复和保护项目的实施。同时建立联合调度机制,协调各开发区的资源配置和项目实施,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生态系统恢复效率。

四是构建跨域生态监督与追责机制,保证治理效率最大化。长江经济带各国家级开发区联合建立统一的监督信息平台和生态信息数据库,及时公布生态监测数据、政策文件、合作成果信息资源,提高协同治理透明度。鼓励公众、媒体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形成多方共治的生态治理监督格局。定期对生态环境状况和跨域治理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相互监督和协同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失职行为进行追责,明确责任主体和追责程序,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作者单位:袁丹晶、文传浩、滕祥河,云南大学;陈彬森,重庆工商大学

编辑: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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