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至今已有10年。10年创建的实践表明,通过模范城创建活动进一步彰显了城市特色。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成为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在这样的情况下,模范城市更应该快马加鞭,在保持原有创模成绩的基础上,找出不足,妥善解决尚未解决的环境问题,以便更上一层楼。 从已命名模范城市来看,这些城市中既有天津、沈阳等传统工业城市,也有青岛、苏州等旅游型城市;既有大庆、东营等资源型城市,也有深圳、厦门等特区城市;既有绵阳、克拉玛依等西部城市,也有昆山、常熟等快速发展的中小城市。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模范城市品牌效应正日益突出。 这10年间,国家环保模范城的队伍不断壮大,但是环境保护部创建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了。 10年前,创模指标较低,许多城市仅仅凭其天然的自然环境资源优势就被吸纳进来。现在如果不下真功夫、没有真本事,就没以前那么容易了。 环境保护部多次对创模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目的在于推动创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正所谓登高才能望远,如果仅仅追求低限达标,不希望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快,更远,模范城的品牌效应也就失去了意义。 笔者曾多次听到创模人员这样的感受:创模真是太难了。这种难不仅仅表现在创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当地创模过程中,需要调节各方关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更表现在创模不是一个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它短则3~5年,有的甚至要经历8年的艰辛历程。同时,如何在今后城市发展中延续原有的创模机制,对于现在很多模范城市来说依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阶段,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面临的环境压力依然很大。环境保护部对创模的要求不会降低,只会更高。这就需要创模城市拿出全力,站在高起点上来争取。而对于已命名模范城市,也不能抱着原有的功劳不放,不思进取。 笔者认为,首先,模范城市应该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创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荣誉,更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要努力成为城市环保发展的样板。 其次,环境保护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决定了模范城市必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始终保持创模机制不松懈,将持续改进措施落实到平时的工作中去,不搞突击运动。 再次,模范城市应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城区、乡村环保问题都要考虑到,如果因一个点而对全局造成影响就有些得不偿失。 目前,为巩固现有创模成果,一些城市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改进措施,一些城市更是不满足于现状,将更高的目标定位于生态市的创建。这样做,不仅是为自己负责,也是为环保模范城这块品牌负责。因为如果做的不好的话,这无异于自己在砸自己的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