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刊
规范垃圾焚烧管理
发表时间:2010-03-11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6版   作者:邓佳

    

  潘碧灵在委员驻地修改《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焚烧,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良性发展》的提案。

  

    去年以来,全国多起群众反建垃圾焚烧厂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表示,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规范管理。
  潘碧灵认为,目前存在状况是垃圾分类不到位、选址缺乏论证、产业准入混乱、技术监管缺失、违规操作突出、执法缺乏依据以及民间监督缺位等问题。
  潘碧灵委员建议,垃圾分类必须到位。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提条件,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市场化已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的明显趋势,但在国情特殊的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并不适合市场化,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或者由财政全额保障,或者予以补贴,唯有保证企业合理利润才有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相关环节公开透明。选址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对新开发区域的公共设施规划方案应提前向社会公开。同时,监管措施必须得力。
  中国环境报记者 邓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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