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把襄樊确定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以来,经过几年努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笔者就此采访了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占银。
笔者:近几年来,湖北省襄樊市一直坚持“环保先行”,请您具体谈一下襄樊在环保工作上有什么举措和成绩?
彭占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努力,襄樊市的整体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汉江干流襄樊段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汉江主要支流南河、北河、蛮河、小清河和唐白河水质污染得到一定的控制,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在22个监测断面中,达到规定水质功能类别的断面由2005年的41%提高到2006年的54%。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今年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达到13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天。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但是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尚未根本好转,今后的环保任务还很艰巨。
笔者:目前,襄樊正在加快步伐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彭占银:为建成名符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襄樊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的环保工作上,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转变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做法,坚持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优化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转变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做法,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一改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转变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的做法,坚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环保工作水平,为新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和空间。四是转变环保部门重收费轻监管、重罚款轻督促的做法,坚持收费与监管并重、罚款与解决污染问题并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笔者:下一步,环保部门将重点做好哪几方面工作,促进襄樊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彭占银: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节能减排,控制排污总量。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8%,控制在5.7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0%,控制在7.8万吨;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控制污染增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制”,完善强制淘汰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三是加大治理力度,削减污染存量。开展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即关停小造纸、小水泥,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和市区13家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工作;四是转变发展模式,提高经济质量。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形成区域产业循环经济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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