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主办 
 
部门设置
记者名单
广告服务
订    阅
关于我们
 
 
| 首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新闻专题 | 图片新闻 | 历史新闻 | 采编博客 | 一版要闻 |
| 综合新闻 |      |      | 企业公民 |      | 城     | 科    技 | 人     | 环保产业 |
| 地方新闻 |      |      | 基层新闻 |      | 教     | 对    话 | 生     | 媒体视角 |
 
新闻快递>>
乐东节能减排有哪些招数?   城市雕塑,塑什么?   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监管   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红色保育院的一抹新绿  
 
海口市代市长徐唐先召集相关部门会议研讨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时要求 
防范环境风险 提供政策依据
来源: 作者:尹建军 日期:2007-11-23


  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一项基础工作,自1986年开展第一次工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海口市的城市范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海口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性质、数量和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20年前的资料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的环境管理和环保执法的需要,影响到市民的环境安全和权益。
  海口市决定从2006年2月始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污染源普查摸清海口市污染源污染状况及分布的底数,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成果,保障环境安全,为建设温馨和谐海口打好基础。
  ■思想统一制定方案
  海口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后,海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徐唐先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讨部署普查的准备工作。
  徐唐先指出,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是全面掌握海口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海口市环境安全;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通过多次会议,各部门统一了认识,纷纷表示各司其责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他们深刻认识到,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环境风险。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成果,保障环境安全。
  2006年5月8日市政府批准并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市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最终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核定为208万元,其中75.22万元用于污染源现场调查和污染源监测,132.78万元用于建立污染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与污染源普查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底图测制等。
  ■科技护航注重质量
  海口市有关部门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查清了污染源的数量及区域、流域、行业分布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区域并掌握全市企业环境管理及污染治理现状,认真研究污染源调查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对比分析和评价当前工业污染程度并预测发展趋势;特别是建立了污染源数据库,完成多媒体演示系统和环境管理系统;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普查成果基础上形成污染源环境管理信息平台。
  市领导指出,建立污染源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后可以准确了解全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把信息共享技术引入环境监控目前在海南省尚属首次。海口市委、市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时重视利用环境数据,也表明了海口市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将创建工作引向深入的决心。
  为确保这次普查的质量,保证海口市污染源调查数据和资料的准确可靠和可比性,2006年7月10日市统计局批准了《海口市工业污染源普查基本情况表》等20多种污染源普查表,为这次普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在普查过程中,海口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此次普查质量。自去年8月初正式开展普查工作以来,经过1个月的现场调查工作,12个小组基本上完成了海口市中心城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积极做好收表、催报工作的同时,根据调查统计污染企业名录,分步骤布置查遗补漏、比对核实工作。
  中心城区污染源普查现状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着手对调查的污染源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整理、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
  海口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7年7月结束。近期海口正在加快对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审核,录入污染源数据库和开发环境管理系统实现长效管理。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环境报所有,不得转载(摘编),本报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发言最多为1000字。
  最新的三条评论:(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更多评论
 
  环境热点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第一次部务会议
辽宁挥戈跃马加速辽河治理
重任如泰山 攻坚志不移
出境水质超标上游补偿下游
 
  网站公告
地震灾区环境重建研讨会即将召开
现代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硕士(EMBA)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全国环保知识竞赛获奖者揭晓
“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国环保知识竞赛
  新闻专题
污染普查专题报道
《全国污染减排工作巡礼》系列专版
   
 
  举报与查处――落实领导批示
当地政府责令迅速整改
伊力特实业治污情况说不清
北京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双下降
株洲亚帝公司偷排废水污染湘江
  部门设置
  记者名单
  中国环境历史数据库

按全文 按作者  


  记者博客
思水清田-中国环境报社理论评论部博客
记者博客
记者博客

  问卷调查
今日调查
灾区急需水处理、垃圾处置设
备、设施,你准备通过什么方
式帮助解决?
参与有组织的设备建设募捐活动
自己组织单项募捐活动
直接捐建设备、设施
官方红十字会基金会


 
版权所有:中国环境报社 Copyright @ 2000-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 联系电话:010-67102729 13811346342 邮 编:100062 电 挂:5132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 E-mail:chinaenvironmentnews@yahoo.com.cn(业务信箱)
中国环境报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85 邮发代码:(1-59)
京ICP备050 67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