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强硬措施,积极开展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今年4月7日,空气质量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92天,优良率为94%。
年初,及时调整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水务、交通、建设、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整治督察组,在市环保局统一协调下,狠抓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专题研究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彭州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并出台了《彭州市2008年度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彭州市关于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等。市长韩轶、副市长付超亲自挂帅,带领环保、城管、建设、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和检查督促,彻底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以彭州市中心城区为重点,着力解决大气环境污染,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中心城区燃煤污染整治、主要街道冲洗降尘及保洁由城管局牵头,工业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严格划定烟尘控制区,二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由交通局牵头,城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严格落实道路交通的防尘降尘措施,并对未密闭车辆上路和运渣车辆违规抛撒行为实施查处;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由建设局牵头,规划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禁止市政建设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采取实体打围和湿法作业,严格落实建筑工地防尘措施;主要街道的公共场所的绿化和行道树的冲洗降尘由林业和园林局牵头,国土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对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所有街道树穴、树池实施硬化或绿化覆盖,组织开展道路绿化带浮土覆盖;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和环境标志的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通过细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使整治专项行动形成了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者为彭州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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