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创模要求,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按照创模指标,专门召开创模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的主要措施是:各项创模指标必须在2008年底达到考核要求,做好3年的档案整理,确保2009年上半年接受验收;在创建过程中要突出环境质量指标,弱化经济指标,注重在创建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加快创模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总体规划要在9月底前上报环境保护部。污染控制、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规划在8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创模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进行报道,在全市设置大型广告牌40处以上。积极组织社区、学校参与创模活动;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调度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初召开一次创模工作调度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保证人员的稳定性,避免人员频繁变动造成工作的不连续;市“创模办”与市环保局“创模办”合署办公后要全力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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