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坚持以建设“生态日照”为目标,全面实施“生态建市”发展战略,加快治污减排进程,全力打造滨海宜居典范。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2006年削减7.84%和10.46%,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连续3年获得山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第一名。
巩固创模成果,推进生态建设
自2005年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以来,日照市坚持高标准持续改善城市环境。为迎接2009年初环境部的复查,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日照市巩固提高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有关单位成立了专门机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集中开展应查准备工作。督促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联合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宣传,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在巩固创模成果基础上,日照市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日照市2008~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山东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08~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和目标。目前全市已创建各类生态保护区达到14处,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15个,市级生态村30个。全面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计,25家工业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2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其中14家已通过验收。
加快减排进程,严把项目审批
今年以来,根据《“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实施进展情况,日照市政府与各区县和重点企业签订了《日照市2008年度治污减排目标责任书》,下发了《考核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减排任务进一步量化分解,明确了区县政府和有关企业的责任。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投资4000多万元建成7家燃煤电厂脱硫改造工程,预计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9000多吨。新建成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3.8万吨,预计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500吨。完善统计考核体系,创新了环境统计方式,确保环保部门与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衔接,努力控制新增排污量。
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日照市严把建设审批关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把治污减排完成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建设项目初审会和专题会制度,进一步优化了环保审批、验收程序。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重污染项目、超总量项目坚决不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总量要求的项目,积极搞好技术经济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主动联系,上门服务,确保项目落得下、建得快、发展得好。积极争引环保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报了省级生态补偿项目、水污染治理项目、大气污染项目50个。大力推进区域和规划环评,全市5个省级工业园区都按要求完成了规划环评,11个“十一五”专业发展规划都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篇章。
严格环境执法,保障环境质量
日照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2006年以来被省通报的13项环境问题开展了后督察,巩固全市区域、流域污染治理成果。全面开展新建项目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工业园区,关停了一批违规建设的小电镀、小冶炼等企业。
坚持“定期查询和不定期暗查相结合、日常监察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省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投资2100万元建设“三级五大网络”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在全市安装环境自动监测系统75台(套),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做到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综合整治石材加工业,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完善基层环境保护网络,东港区、岚山区、莒县在乡镇(街道)设立了环保办公室。完善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在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畅通的基础上,设立了网上举报平台,对各类环境信访案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日照港粉尘污染、亚太森博废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派驻环境执法人员,加密监测监控,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污染排放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235余件,办结率达到100%。
日照市还通过各种方式宣传环保理念,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向市五大班子领导、有关部门和绿色学校、社区赠送环保书籍,组织2008年“港城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城区、农村、企业,对治污减排、生态保护、循环经济和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的27个点进行了采访。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环保演讲比赛、环保绘画比赛等7项重点活动。积极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了“创绿”梯级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级绿色学校60所,绿色社区26个,环境教育基地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