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改善环境质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环境监测和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强化对环境的依法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注重机制创新,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全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有序推进减排工作,为全盟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2008年,阿拉善盟二氧化硫排放4.69万吨,较2007年的4.79万吨削减0.1万吨,下降2.09%;化学需氧量排放0.79万吨,较2007年的0.92万吨削减0.13万吨,下降14.6%,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实现了“双降”。
2009年,阿拉善盟环保系统把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动真工夫,严格实行“一核查两挂钩”制度(对减排工程进行核查,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与评优挂钩,与评价地区经济发展成效挂钩),加大对各旗(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强化对减排工程的监管,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环境保护工作要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来开展,通过加大减排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腾出更大的环境容量,支持重大项目的建设,通过环境保护,节约大量的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可持续支撑,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全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在盟委、行署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准入、审批、选址、选线等方面做好参谋把好关,按照《阿拉善盟环保局项目服务指南》,跟踪项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严格执行《阿拉善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意见》,明确盟、旗审批权限。
进一步简化环评编制程序,对拟申请国家投资的地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工业节水、矿井水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重点污染源治理以及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等节能减排投资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和防沙治沙、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类项目,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或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经确认,编制报告书的可简化为填写报告表,填写报告表的可简化为填写登记表;加快行政审批速度,凡属上述范围的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由原来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每月增加一次项目环评审查会,研究项目环评审批;对风电、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凡符合要求的,随报随批。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
阿拉善盟已经圆满完成了12个人口密集区15个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土壤污染调查、全盟耕地调查、全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重要工作,并首次争取到国家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要实施农牧区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高农牧区人居环境质量,指导和督促农牧区制定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争取国家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大力实施生态环境科研,开展生态环境评估工作,推进全盟生态文明建设,着重推进黑河下游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阿拉善沙漠发展区治理项目、重要交通干线与矿山采区生态恢复试点项目等一大批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阿拉善盟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基地保护,大力推进全盟生态农业建设,在全盟各主要农业基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有效治理,保证农产品安全;逐步开展全盟各主要农业基地水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有效治理;合理划分主体功能区域,逐步发展生态经济,提高生态效益;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严格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预警制度,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进行工业项目建设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
加强环境管理的监察、监测工作,加大国家专项资金申请力度,争取资金、设备和装备投入,加强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力争使盟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使旗县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三级标准,为做好全盟环保工作夯实基础。
(作者为阿拉善盟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