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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典型经验烟台 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新突破
烟台全力打好减排收官战
发表时间:2010-03-18   来源:   作者:邱春光 由国梁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环保规划的最后一年,如何在去年治污减排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对于全面完成5年规划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新的突破,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烟台市坚持“以最小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发展效益”这一理念,狠抓治污减排工作,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加快生态建设,努力为经济增长拓展更大环境空间。截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投入28亿元,建成运行了358个减排工程和项目,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落实关键项目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009年,烟台市环保局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大局,狠抓治污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烟台市环保局被山东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被市政府授予“重点项目争取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在全市“万人评机关”活动中上升了3个名次,受到群众的广泛称赞。
  烟台市为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积极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大幅削减,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全市加强对166台(套)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深入实施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严格环境执法,共出动监察人员19221人(次),检查企业共计7424家(次)。目前,全市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率、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全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为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烟台市组建成立了环境监控中心,投入100多万元配置了应急监测设备和酸沉降监测设备,对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联网,加快老设备改造更新,新建了两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投入42万元加快环境监察规范化建设,积极配置应急监测车和部分监测设备,基本构建起科学、规范、有效的环境监管体系。
  根据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烟台市加大对各县(市、区)的调度和考核力度,被省政府授予“生态省建设先进市”称号。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台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议》,有力推动了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深入开展。围绕提升生态市建设指标,积极组织8个乡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加快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为全力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烟台市环保局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责任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放过、群众或代表委员不满意不放过,去年全市信访案件处理率达100%,处结率达95%以上。
  实施八项措施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烟台市坚持把强化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手段,重点实施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构建环境安全体系等8项措施,攻坚克难,打好治污减排决胜战。
  千方百计挖掘减排潜力。加快建设南郊污水处理厂等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同时完善雨污分流、污水截流等管网配套建设。按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加快关闭14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和16家粉丝生产企业。抓紧实施9家电力企业脱硫工艺再提高工程,通过提高脱硫效率实现深度减排。
  狠抓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好《门楼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中确定的七大类26项工程,力求规划实施早见效益、快见效益。开展全市24个水源地的划界设标工作,依法清理位于一、二级保护区内的企业和项目,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
  实施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完善全市空气自动监测联网系统,找准各点位的主要污染因素,分别采取措施予以改进。重点对扬尘等问题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治理。加快构建排气监控网络,对全市机动车排气情况进行科学监管,遏制排气污染增加的趋势。
  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以生态市建设为总抓手,加大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县创建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
  构建环境安全体系。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环境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完善环境预警体系,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构建好全市环境安全体系,严格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事故的发生。
  积极强化环境执法。健全重点污染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自动监测体系,督促全市燃煤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DCS系统和中控系统。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环保世纪行”、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鼓励开展环保公益行动。建立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完善环保舆情监测体系,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实施《烟台市环境保护“以奖代补”考核奖励办法》,量化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区)年度环保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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