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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典型经验 新疆 应治尽治 应关尽关
把减排向纵深推进
发表时间:2010-03-19   来源:   作者:见习记者 杨涛利 记者 谢勇
    编者按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召开了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等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对2010年新疆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新疆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节能减排工作有其特殊性。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不仅事关民生,也事关祖国边陲地区的民族团结与稳定,其意义不言而喻。现将自治区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减排措施刊出,以飨读者。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杨涛利 中国环境报记者 谢勇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3万吨和1.6万吨,未完成总量控制任务,全区15个地州市中2/3没有实现控制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09年全区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已连续两年完成控制目标,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疆是如何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突破性进展的?
  重视减排——
  各部门共同推进总量控制工作
  新疆主要污染物减排能连续两年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与自治区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减排是密不可分的。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2009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期间接见与会代表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要把污染减排作为核心工作来抓,工矿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污染减排的责任和义务。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多次在会议上对总量控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主管环保工作的自治区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和厂矿企业调研,对减排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此外,2009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污染减排作为“天山环保世纪行”的重要检查内容,对各地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自治区政协也为减排积极调研,建言献策。
  与此同时,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及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推进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2009年自治区发改委继续实施脱硫电价政策,使已完成脱硫治理的两家电厂享受到脱硫加价政策;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提升其生产和消费比重,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大力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和企业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做到以节能促减排。自治区经信委制定并实施了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对全区部分落后产能实施关停。
  有关核查数据显示,仅2009年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关停的项目就达33个,关停小火电机组13.9万千瓦、炼铁10万吨、水泥39.45万吨、焦炭55万吨、制浆造纸1.86万吨、石灰10万吨……建设厅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资金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财政部门也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各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推进了全区的总量控制工作。
  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010年是“十一五”总量控制工作的收官年。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千方百计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一方面,要抓紧落实“十一五”结构减排项目,确保按计划淘汰、关停规模小、技术落后的企业;坚决淘汰和取缔产能落后、国家明令禁止的土法生产企业。同时,要严格禁止向全区输入落后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另一方面,继续抓好全社会特别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抓好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成并运行脱硫设施。积极推进综合废旧物资利用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削减造纸、化工、酿造、印染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量。采取切实措施,继续加大以乌鲁木齐为重点的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建设节水型城镇。
  为确保“十一五”全区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今年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将本着“应治尽治、应关尽关”的原则,推动污染减排工作。
  切实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减排责任。各地要确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和计划,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辖区内县(区)政府及排污单位。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各排污企业要认真履行减排责任,按计划扎实推进减排项目进度。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将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加快推进工程减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等重点减排工程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投运。继续加大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力度,通过污染治理工程消除违法排污现象。
  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减排和管理减排。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火电、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电石、碳化硅、有色金属冶炼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能耗物耗,从源头削减污染,发挥管理减排效益。
  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和曝光不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长期超标排污,或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行为的企业,对重点案件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对问题较多、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实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实施“区域限批”等措施。
  资金支持——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38亿元

  减排工程建设是当前最主要的污染减排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则是推进减排工作的有力保障。一方面,新疆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加大全区环境监管能力和污染治理投入。据统计,“十一五”前4年,累计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38亿元,是“十五”期间中央投入新疆环保专项资金总和的11.7倍;另一方面,全区采用企业自筹,财政补助,以BOT模式引入第三方投资等主要方式多方筹措资金,推动了华电红雁池电厂、乌鲁木齐热电厂、昌吉热电厂、乌鲁木齐创威污水处理厂、呼图壁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点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度,现役燃煤电厂机组脱硫工程投入资金达7.6亿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项目投资达7.9亿元。在自治区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拨付污染治理补助资金4645万元,重点支持15家企业,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和石化、制糖、番茄加工废水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乌鲁木齐市财政也专门安排1.56亿元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资金,用于支持燃煤电厂脱硫和供暖锅炉改并网工程。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新疆区域内14家子公司因废水未经处理,长期直排,去年年初被环境保护部和监察部联合挂牌督办。随后公司投资1.5亿元建设24个环保项目,解决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这些项目已于去年全部建成投运。
  面对艰巨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自治区环保部门更是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提早部署年度总量控制计划的编制工作,对全区各级总量管理、环境监察及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减排工程技术选择、工程建设、运行调试、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方面,对不同类型减排项目实施分类指导。
  建立以考核促减排的工作机制,将具体减排项目、污染物减排量指标,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地州市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进行考核;建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合检查机制和通报机制;建立报告、约谈机制。
  严把项目审批和“三同时”关、控制新增量。将节能减排项目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要求必须做到区域内、行业内增减平衡。火电、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焦化等二氧化硫产生量大的新建项目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
  加强舆论宣传,将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宣传作为环境宣传的重点,提高全社会污染减排意识,为推动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能力建设——
  3亿元构建减排三大体系
  近几年,自治区共安排3.0319亿元,加快推进环境监测能力、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这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
  在环境监测能力方面,2007年~2009年,自治区共安排1.3817亿元,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400余台(套)各种设备和13辆监测车辆的购置。
  在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方面,2007年~2009年,自治区共安排3925万元,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为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15个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和89个县市环境监察大队配备执法车辆99台,取证、监测及办公自动化设备1419台(套),大部分环境监察机构形成了基本工作能力。
  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面,建设了自治区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1个,首府城市和重点城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各1个,一般地州市监控中心13个。目前,除克州因正在实施业务用房建设外,其他12个地州市监控中心均已建成。自治区环保厅先后3次下达了自动监控系统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投资约7540万元购置安装234套自动监控设备。目前自治区对186家国控重点企业进行了污染物排放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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