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起的“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近日在北京正式启动,同时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以倡导共建和谐生态环境的公民意识,为方便、快捷、有效地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建立资助机制,汇聚社会力量携手支持环保公益性法律援助。
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赵登举介绍,就环境诉讼而言,举证专业技术要求高,个人维权成本太大。而且,环境维权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环境公益,受害人不限于本人,如果让环境维权者独自承担一切成本费用,容易挫伤其积极性。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就是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为参与维权者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经费。
据介绍,“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的宗旨是广泛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法治、生态文明;引导和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积极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动员组织社会各方力量运用法律手段对环境侵权行为进行监督、检举,搭建社会监督平台,推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建设。此项行动包括开展“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中国万里行”活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部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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