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民生法,它的修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就要实施了,笔者就此谈一点想法。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但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还存在疑虑,怕抓环保影响经济发展。其实,这样的顾虑是错误的,只有把环保抓上去了,才能得到长期持续的发展。作为一县之长,县长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水,否则,老百姓有权力通过人民代表对不称职的领导进行批评。同时,要加大对排污者的处罚力度,有空难、矿难,发生水难怎么办?对受害者也要有个交待。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提出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行“三个维护”,即维护江水、河水的流量,维护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对水的净化能力。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具体的措施,“三个维护”容易落空。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而打井就是截流地下水,破坏水系,造成江河水量不足。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打井申报制度,不得随意打井。而且,天然水丰富的地区才适宜种植水稻,山坡地、高地、干旱少雨地区完全靠抽地下水来种水稻是不可取的,应提倡水田改旱田。现在浪费水的现象太严重了,按人口或户籍收取水费是不合理的,应该给住户安装水表,定量定价,限量限价,超量超价。
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水污染防治意识,像防火一样防治水污染。现在,环保宣传走上了电视、电台、报刊,好得很。建议大、中学校要结合教材开设“水质测定”实验课,环保部门应编写一些水污染防治的读物,供国家干部进行学习,对“环保文盲”要批评,对“环保模范”要表彰,以促进各级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作。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重视就治,忽视就乱。现在,旅游、定居、养老优先考虑的都是环境,只顾眼前不考虑长远的蠢事不能干。
笔者赞同把国家环保总局升为环境保护部,环境抓好了,其他事情就好办了,抓不好,问题就成堆。环境问题头等重要,与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密切相关。人类要代代相传,环境就要代代保护,只有环境好了,才能有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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