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近日对长沙市废矿物油产生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显示,9家废矿物油产生单位中仅有1家按要求规范收集废矿物油。
环境执法人员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机务段(长沙车间)检查中发现,这一单位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废矿物油进行规范管理,没有与合法收集公司签订废油收集合同。在厂区一角落,执法人员找到了一个较大的废油收集容器。当执法人员要求此单位负责人拿出收集合同时,负责人迟迟拿不出收集合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3条处理意见:责令限期将产生的废矿油委托给有资质的收集公司进行收集处理;现场发放并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立案查处。
在长沙鼓风机厂的厂区内设有专门的废油处置池,处置池周围没有污浊的黑渍,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装有废油的专用回收油桶整齐有序地摆放在一旁。执法人员当场查看了回收合同,同时也指出了工厂在废油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即未在废油存放点的醒目位置和收集容器上张贴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执法人员要求工厂按规定立即整改,贴上标识。
对其他7家废矿物油产生单位,执法人员作出了责令限期将产生的废矿油委托给有资质的收集公司进行收集处理,现场发放并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理意见。
此次检查表明,大多数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在废油收集、存放方面基本上都能进行集中收集存放,但普遍存在未在废油收集容器和场所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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