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的环保专项行动几乎每年都在开展,但也要看到,环境违法行为仍然相当普遍,一些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还相当严重。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执法机制不灵活、监管体制不顺畅等等。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污染企业拒不整改的后果是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加剧了环境污染的蔓延。大量的事实表明,地方的官员为追求短期政绩,视环境保护为区域发展的障碍,搞地方保护和腐败问题是最根本的原因。
时下,受地方保护壁垒势力的深刻影响,一些地方的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其执法的思路与方法不是“唯法是举”,而是一切以“领导意志”为自己的执法方向和裁量标准,使得环境执法力度很不够,一些专项行动常常是做给“上面的人”看的,一旦“风雨”过去,又风平浪静、监管失控,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另一方面,非法排污的企业能够屡禁不止、以罚代关、以罚代停,不断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等现象,并不仅仅是一个地方经济利益作祟。更多的情况是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环境违法企业拒不整改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助长了一些地方为了“政绩”不惜损害、牺牲百姓环境权益的行为。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确保环境执法到位,不仅要设置法律的高压线,更要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这根高压线真正带上电。环境问题的关键不是国家环境法规健全不健全的问题,而是法规政策能不能真正得到执行的问题,治本之策是通过制度体系“强化政府执行力”,把环境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环保的阳光随着执法的运行而普照,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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