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明确查处重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日前将5类环境违法行为列入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范围。
这5类环境违法行为是:一是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典型违法案件和重点信访案件等突出环境问题,要确保所有挂牌督办的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企业一律责令关闭。二是化工行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对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整改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对其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废水超标排放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四是“十五(土)小”、“新五小”企业有无死灰复燃现象,对可能存在上述企业的区域加大检查力度,并对市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两公里可视范围内发现的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予以坚决取缔。五是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行为,重点检查全区2007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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