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
组合拳才有铁分量
发表时间:2010-03-08   来源:   作者: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中国环境报 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文件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创新之处在哪里?本报记者专访了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和山东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董秀娟。
  出台背景:                                      
  由于环境处罚额度低,很难遏制擅自改动数据等违法行为

  张波告诉记者,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争取年底前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目标。“为确保实现目标,我们建立了环境形势分析研究综合平台,职能有3方面:分析环境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措施意见;安排具体任务,打好监管‘组合拳’。这样的专题会每月召开一次,这是内部的‘组合拳’。”
  张波认为,在环保工作中,行政手段用得已经较足,但法律及经济方面还不够充分,因此,需要加强与检察、公安等机关协调配合,以增强打击合力,打好外部的“组合拳”。
  张波介绍道,山东省环保厅法规处组织厅污控处、流域处、监测站、监控中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从业务角度进行了分析研究,梳理出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据了解,山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在全国领先,运营也比较超前。“但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利用改动自动监测数据等方式恶意排放污染物,由于环境行政处罚数额低,很难遏制这些行为。《通知》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张波说。
  出台过程:                             
  内部座谈加实地调研,历时10余次修改终定稿

  “在内部座谈的基础上,我们积极与省检察院、公安厅沟通。”张波说,“山东省检察院、公安厅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并形成共识,认为对恶意改动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干扰自动监测数据的正常使用、扰乱环境监管工作等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据张波介绍,山东省环保厅法规处又会同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以及厅污控处、流域处、监测站、监控中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赴泰安市、莱芜市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后,山东省环保厅与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成立了起草小组,对如何打击擅自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确定将治安处罚(行政拘留)作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张波补充道。
  张波说:“山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法制处积极参与,全力以赴,历时4个月,经过10余次修改,最终形成《关于办理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3部门联合下发了红头文件。”
  “文件的出台,就是我们打向环境违法企业的一记‘重拳’。”张波对记者说。
  两大创新:                                              
  对盗窃、损毁环境监测等设施赋予新内涵,阻碍执法给予行政拘留

  采访中,董秀娟告诉记者,文件的出台在内容上有两大创新:
  一是对盗窃、损毁公共设施中的“盗窃、损毁环境监测等设施”赋予了新的内涵,并对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采取行政拘留手段进行打击。
  二是对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以及其他方式拒绝、阻碍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拘留。
  “这些规定将会进一步净化执法环境,对环境执法工作是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我们还将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的内部衔接。”董秀娟说。
  “组合拳才有铁分量。”张波告诉记者,山东省环保厅还将协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好地疏通诉讼渠道,对个别恶意排污的环境违法企业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环保部门将帮助取证,支持群众上诉,解决群众打环境污染官司时举证难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维护健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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