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遭遇扬尘天气时,山西省有望全面禁止爆破、拆房等加剧扬尘污染的行为。这是记者从山西省近日公布的《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草案)》中获悉的。 《草案》是2010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正式项目,它明确规定山西省实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将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绩效作为对所属相关部门、下级政府负责人政绩,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对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做出具体要求。 这些要求有:气象部门发布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行驶或停放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抽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