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
透彻理解和把握标准
发表时间:2010-05-07   来源:   作者:姚富鹏
  环境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促使生态良性循环,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环境的各项工作所做的规定。
  目前,我国的标准老化问题较为突出,现有的两万多个国家标准平均标龄为10.2年,而国际标准的平均标龄只有3.5年,目前将近一半的国家标准因老化而变成无效标准,大规模另立新标准的要求十分迫切。就环境标准而言,我国现行的环境标准虽然建立得较晚,也将近400项,某些标龄已经老化,但由于资金、人员等许多方面的制约,标准的修订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
  目前,我国水质监测的主要依据为《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但就同一个项目的采集或保存,可能会在不同的页面中存在不同的规定。
  以水质监测中汞的监测为例,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第四十六页水样的采集与保存中规定,汞的采样容器既可以是玻璃瓶,也可以是聚乙烯瓶,保存剂为浓盐酸。但在第三百五十四页汞的分析中规定,采样时,样品中加入的保存剂既可以为浓硫酸也可以为浓硝酸。因此,有些监测人员认为汞的水样中保存剂既可以是浓盐酸也可以是浓硫酸或浓硝酸。某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曾因在汞的水样中加入了保存剂硫酸,而使得没有超标的水样分析出超标结果来。
  因此,在监测工作中,监测人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使用好标准的同时,应该对标准全面熟悉和透彻理解,对过时的、不合适宜的标准应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参与到修订工作中,这样才能促进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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