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忽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以致造成恶性污染事故,而污染事故的发生又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笔者认为,防止企业在运送危险化学品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是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也都对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发生污染事故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有关部门要严密部署,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好各类重点污染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全面检查工作,预防突如其来的污染事故。同时,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把可能存在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笔者认为,作为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也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职工的环境警示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章等方面的教育,使工作人员树立较强的环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同时,熟悉了解所运送的物品的性质,掌握防漏、防散失的技术措施。
二是重视维修,及时堵漏。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运送容器设备中经常操作的阀门、易老化变形的密封部件应注意经常检查、维护、更换,以保证处于良好的状态。对于拥有有毒物品、挥发性和放射性物品的企业,必须有专用的、有妥善防护措施的容器和专用运载工具,并有明显的识别警告标志。对运送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严格的包装制度,不能使用易破碎、易老化的容器包装、盛放,装运前应有必须的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不能使用不相容的材料或用短期相容的容器作为长期贮存运输的设备及附件系统,这是防泄漏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
三是如果企业产品或原料交承运单位运送的,应详细说明物品的性质、不当运输产生危害的后果和具体防护措施,告知承运单位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从每一个环节加强防范,不能交由无能力承担的单位冒险运送。
四是制订处置方案,妥善处置。企业应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全面掌握可能发生环境隐患的症结点,预先设想多个异常情况下泄漏的处置方案,配以适当演练,从而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意外,出现泄漏事故时,应冷静处置,确保从容应对各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作者单位:山东省肥城市环保局)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环境报所有,不得转载(摘编),本报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
请发表您的看法 |
|
| 最新的三条评论:(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