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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环保法庭加快淮河治理 
安徽高法到阜阳市开展调研
来源: 作者:史春 日期:2007-12-06


  本报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在阜阳市调研在淮河流域设立环保法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调研人员先后走访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阜阳市环保局、阜阳市海事局和阜南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座谈中大家认为,淮河流域是我国的环保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1995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截至目前,淮河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国家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差距。
  大家在座谈中指出,在淮河流域设立环保法庭,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改善民生,让淮河流域人民喝上放心水、干净水的具体行动,是确保淮河水质根本好转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创新举措,对依法治理淮河污染、用法律武器保护淮河水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在淮河流域设立环保法庭,对于解决淮河流域经常发生跨地域的环境污染问题,为环保部门等有关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严防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破坏环境就是犯罪”的氛围。因此,大家希望淮河流域能尽快设立环保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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