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焦点:
某省一名主要负责人曾这样表态,“哪个地市完不成减排任务,地市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一部分人认为,“就地免职”是高悬在各地党政“一把手”头上的问责“利剑”。另一部分人认为,
“就地免职”真正实施起来并不简单,我们可以期待它,但不可以依赖它。
甲方观点
“就地免职”已经不再是一种姿态、一种泛泛的要求,而是高悬在各地党政“一把手”头上的问责“利剑”。
就地免职是一把问责利剑
舒心萍
“哪个地市完不成减排任务,地市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某省一名主要负责人曾这样表态。
地方党政“一把手”负有地方建设和发展的责任,在环境保护上理应做到守土有责。减排不力,当地环境污染严重,很多情况下是党政“一把手”工作不力。一方面是决策失误,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实施科学的规划和建设,缺乏驾驭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表明党政“一把手”在减排问题上不作为,强调客观,推卸责任。
而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就是一个具有实质性作用的措施。由于“就地免职”涉及到官员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他们的政治声誉,因此,就不能不促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今后制订发展规划方案、实施项目决策时持慎重态度。
国务院近日批转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将减排不达标与政绩挂钩,“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也已列入文件内容。《“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同时被批准。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体现出国家对未来经济科学、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明确态度。
笔者以为,“就地免职”已不再是一种姿态、一种泛泛的要求,而是高悬在各地党政“一把手”头上的问责“利剑”。期待这把“利剑”锋利无比,面对减排不力的党政“一把手”果断挥剑。
乙方观点
“就地免职”真正实施起来并不简单。
我们应理性、客观地看待它,可以期待它,但不可以依赖它。
莫把就地免职看得太简单
李松梧
曾听到这样的话:“哪个地市完不成减排任务,地市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这话听起来很顺耳,说明环境优先的理念确实在某些领导层落了户,但愿这话能够变为现实。但我以为别把“就地免职”看得太简单。
“就地免职”真正实施起来并不简单。首先是该免与不该免的标准较难掌握,即使掌握得好,接下来的“免”也不简单。
“就地免职”关系着免方和被免方,仅就免方而言,在我国,能够实施“就地免职”的领导人数量十分有限,大概只有党政两个“一把手”及人大常委会才能具备这方面的权力,而且政府“一把手”只能对应地免下级政府干部的职。同时,具备这方面的权力,并非就能完全顺利地实施这个权力。如对那些单纯任命制的领导干部,实施“就地免职”也许难度不大。但是如果对那些选举上来的领导干部,实施“就地免职”就有些难度。对这些干部不但不能当场拍板免职,而且还需要走与人大机关沟通的程序等。再如对那些虽系免方下属,但却在免方以上的领导机关备案的地方领导者,要免其职务也有一定的难度。对这样的干部免职需要请示汇报,若上级不允,也无法免职。
还有一个问题,即环保工作能否提升到让党政“一把手”下决心实施“就地免职”的高度。能够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固然好,若达不到呢?达不到则意味着“就地免职”成了一句空话。
我们应理性、客观地看待“就地免职”,别把它看得太简单,我们可以期待它,但不可以依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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