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位领导同志近日在福州市乌山历史风貌区修复工程现场调研时,明确要求清理搬迁景区内的机关单位、商业用房等建筑,做到“还山于民”。随后,乌山景区内的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开始搬迁。
在不少风景名胜区,笔者曾见到一些政府部门设立的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好端端的自然景观因为人造景观和疗养中心的出现而显得极不和谐,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更何况,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楼堂馆所屡见不鲜,造成的环境污染更不用说了。
一些政府部门凭什么可以将培训中心建在这些自然景区?毫无疑问,这背后隐藏的是公权责任的流失。在官本位主义的思维中,自然景观法人代表应有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轻视,自然景观成了公权挥霍、享受的舞台。这种公权已不是守法的公权、人民的公权,而成了与民争利、与民争景的公权,所以,群众看到这些豪华疗养中心,觉得非常刺眼。
在这种背景下,福州市要求“还山于民”,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那些非和谐的人造景观终于受到了合理处置,将清静、自然和淡泊重新归还给自然。这种政策如果能得到大面积推广,相信大量和谐宁静、没有遭到破坏和污染的景观就能得到回归。
更重要的是,福州市的这一政策说明:公权在自然规律面前,同样应该退避三舍;公权在环保利益和公众利益面前,同样应该奉公守法;公权在洁身自好方面,同样应该大有作为。而福州市能够从规范自身权力做起、从摆脱官本位做起、从限制公权开始,确实难能可贵。
笔者认为,自然景观具有两种突出属性——自然性和公益性。自然性就是保持景观的无污染和可持续发展;公益性的最好体现就是公共利益,就是追求社会效益的观念。如果景区被更多的非公益性绑架、被更多的商业性控制,满足群众公益需求就会成为空谈。所以,政府部门能够跳出物欲需要和商业需要,自然景观的自然性和公益性就能得到保障,城市的公共精神、人文精神,市民的和谐指数、幸福指数就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
2003年,杭州市西湖景区开始向游人免费开放,虽说景区因此直接减少了门票收入,但免费开放使景区管理部门增收逾亿元。福州市“还山于民”的做法同样会激活公众和公民的旅游期待,创造出更多的和谐景观、和谐旅游。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环境报”或“中国环境”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环境报所有,不得转载(摘编),本报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
请发表您的看法 |
|
| 最新的三条评论:(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