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仍需坚定发展水电,可望2010年达到10亿千瓦。在近日举行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中国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做如此表示,并强调要客观公正做好水电宣传,不要“妖魔化水电开发”。
张国宝发言中数次提到“媒体的报道”,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对此前媒体质疑“西南地区水电工程”的回应。笔者以为,与其反对“妖魔化水电开发”,国家能源部门何不力挺新能源开发和利用?
中国经济处于持续、快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正在迅速增长,但目前水电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笔者以为,当前水电开发的制约因素不仅仅是移民问题,更重要的是当地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破坏。由于水电建设截断河流,用水存库,会淹没一些生物资源,破坏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及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搞水电建设要更多地考虑电站建好以后对环境的影响和对环境的补偿。必须明确的是,生态环境保护再不能继续“开发—破坏—补偿”的老路了。事实一再证明,生态环境系统一旦遭遇毁灭性破坏,就永远难以复原,再多的补偿也无济于事。
目前,一些大江大河的水电开发屡受争议。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介绍,在2006年全国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一些江河处于世界自然遗产地,全国31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被明确列为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联合国专家也表示:“希望中国享有世界遗产的地方政府都能认识到,成为世界遗产更多地意味着承担责任和兑现承诺,远不仅是享受旅游收益,可以随意开发那么简单。”
近几年来,反对水电开发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说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说明公众对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考量日益趋于理性。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事实上,能源利用的途径和方式有很多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核能技术、太阳能技术、风能技术、生物质能技术、氢能技术、地热能技术、潮汐能技术等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据悉,早在2001年,我国就将太阳能光热利用、风力发电、生物质能高效利用和地热利用作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的重点。2000年,原国家经贸委就组织制定了《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计划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年开发量达到4300万吨标准煤。令人费解的是,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最终未能走上快车道,致使水电开发建设一直占据着中心位置。这不仅体现在新能源相关科学技术、法规制度建设以及财政税收激励的滞后上,而且体现在决策层观念的滞后上。
就在中国水电发展论坛召开前几天,为期4天的“欧盟鼓励发展风能大会”在布鲁塞尔闭幕,4000多名代表的议题包括风能技术开发、将风能引入电力市场和扩大陆地与海上风能设施建设等。尽管欧盟在利用风能领域保持着领先地位,仍然起草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战略计划,如加快风能领域的技术创新、建立欧盟内部风能合作机制、制定鼓励投资的政策等。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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