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及持续不断的强烈余震,造成了极其惨重的损失,其破坏程度之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救援和恢复重建之难,前所未有,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在灾后重建中要实行“八个结合”。
将灾后重建与优化国土开发相结合。这次汶川特大地震灾区都是一些自然环境比较恶劣和各类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是国家以及重要江河的重要生态屏障区,重灾区都处在龙门山地震带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根据主体功能区划的原则,这些地区都应划成限制开发区或者禁止开发区。
将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生态恢复重建规划要准确分析地震造成的生态影响、预测生态变化趋势和可能达到的生态水平,科学合理地划定生态功能区,合理布局与调整产业结构。
将应急优先与兼顾长远相结合。重点解决影响灾区人民生活、生产及与生命健康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如灾区饮用水源保护、灾区污染事件防控、受损珍稀动植物及栖息地抢救性保护、受损交通生命线的生态修复等,再逐步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恢复与重建工作,最终构建生态安全防护体系。
将分区指导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地震灾区生态类型复杂,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难以找到统一的恢复模式、恢复途径和技术;同时,不同区域生态功能各有侧重点,受灾的程度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优先发展的产业、限制发展的产业等都不相同。所以,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清缓急,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生态环境建设。
将先易后难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灾区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可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灾区受损程度、地质地貌和土壤的差异很大。因此,在恢复的时间安排上,必须先易后难,明确近期、中期和远期恢复重建的目标与任务,稳步推进,最终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相结合。通过灾区过渡安置区、永久居住区、异地重建与原地重建、原地改建与扩建的生态人居建设,使地震灾区群众的人居环境超过震前水平。
将生态家园建设与受损生态村恢复相结合。根据受损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家园建设。通过对受损的农居上下水、卫生等设施修复,普及和完善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推广人工湿地处理生活污水等综合技术。加强对破坏的环境基础设施进行恢复与重建,重点是供排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格保护饮用水及其水源地。加强城镇绿地系统建设,搞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加强灾后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及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配套。对地震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快进行有效治理,加快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灾区生态经济恢复和生态旅游产业恢复与发展。
将灾后产业优化布局与调整相结合。在生态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按照“保护优先、限制开发”的原则,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建设乡镇体系,积极调整产业发展布局,突出生态功能保护优先的原则。要科学合理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严格规范并推动特色生物资源绿色开发,限制水电开发,禁止发展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破坏严重的开发项目,禁止建设严重污染水体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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