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强化基层环保要从五方面下功夫
发表时间:2010-01-12   来源:   作者:曾祥贵
  强化基层环保工作能力建设,有效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是新时期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尤其是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人员肩负的重大任务。笔者认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建设应着重在5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要狠抓队伍素质,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现场实践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等办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行政效能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内部、外部、层级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切实打造出一支作风硬、业务精、会管理的文明执法队伍。
  二、提高环境现场监测能力水平。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的投入,使环境监测能力水平提升明显,但基层监测水平离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要着力进行监测人员素质培养,在监测技术上求提高,在监测方法上求创新,在监测结果上求准确,实现环境监测快速、准确、全面的目标,为环境执法和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加大环境保护设备配备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基层环境保护设备的投入力度,为及时、准确、高效的环境监管提供保障,具体措施包括配发环境监察、监测相应的设备,在重点企业污染源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等,为环境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建设。首先要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形成以地方政府综合应急预案为主、以职能部门应急预案为辅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从容应对各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其次是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环保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渠道获得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准确信息和相关数据,科学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再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灵活高效的现代化指挥系统,确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各项应对措施落到实处。
  五、创新思维,探索农村环保新途径。要在乡(镇)和社区成立环保协会、设立专(兼)职环境保护协管员,加强乡镇环保工作,调解环境纠纷;在自然行政村成立环保工作站,聘请村民代表作为环保志愿者,把环境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还可以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农村调查了解,及时反映存在的环境问题。要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环境监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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