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建立在了解民生需要的基础上。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及改善环境的希望了解得越具体越细致,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会越强,实施效果才能更好。
广东省“两会”期间关于垃圾分类问题的一系列新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广州市城管委提出,将在3月组织全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全市中心城区2011年基本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广东省“两会”期间,有市民专门赶赴当地媒体开设的代表委员做客热线现场,就垃圾分类递交书面材料,希望代表委员能在会上呼吁。而广州市番禺区许多市民更是提出了垃圾分类十问,希望市城管委给予回应。
综观这10个问题,可以发现,市民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即自己该怎么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会怎么做,成效怎么能看见。
应该说,这3个方面抓住了成功推行垃圾分类的要害。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改善,我国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根据统计和测算,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在1.5亿吨左右,垃圾量正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许多地区面临垃圾围城、围村的尴尬。
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城市前些年就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力图以资源化、减量化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然而,现实并不尽如人意。有了分类垃圾箱,却缺乏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最后本应是分门别类的垃圾箱里,却难免依然“五味杂陈”;有市民按照初步分类的要求投放了,垃圾清运的时候却依然混杂运走,打击了市民分类投放的积极性;缺乏对违规投放、运输、处理者的法律法规约束,制约了垃圾分类顺利有序开展;对群众针对垃圾处理中环境安全隐患的疑虑未能及时解释和消除,使一些垃圾处理方法难以有效推行。凡此种种,导致垃圾分类处理举步维艰,甚至在一些地方无疾而终。
消除顽疾必须对症下药。要解决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必须广泛而详细地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群众了解具体分类、投放要求等,以优惠政策为市民提供垃圾分类及初步处理的技术、工具;严格管理垃圾运输和处理行为,保障群众和社会的付出收到成效;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对做得好的奖励,对违反规定者处罚;公示垃圾处理企业的法律资质、工艺流程、环境制度,消除群众的疑虑和不安。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他们向市民发放了详细的垃圾分类手册并明确规定了垃圾投放的具体方法,如饮料瓶需要将盖子拧下,标签撕下,瓶体洗干净,三者分别投放;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可获得优惠券,在超市购物中享受折扣;垃圾清运、处理必须执行严格的流程;违反规定者,则会以“违法投弃”受到严厉处罚。有了针对现实需求的政策和手段,才能让市民做得明白、增强信心、得到实惠。
广而言之,番禺市民的十问,不仅拨开了推行垃圾分类的迷雾,也为更好地开展环保领域的其他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环保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改善民生,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就需要深入细致地了解群众的环境需求,为他们提供法律制度保障,设计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参与途径和方法。比如在环评的过程中,充分了解规划或项目设计地区群众的环境要求,根据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并取得群众认同;公开规划或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指导并帮助公众了解规划或项目的环境特性和相关知识,让公众掌握参与环评、提出诉求和有效建议的方法和工具,跟踪了解和监督规划或项目环境管理的手段;制定完善奖励与约束的相关法规,确保公众参与有序进行,环境管理顺利开展;将环境管理、后督察及公众参与监督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让群众更好地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直接地体会到环评和环境管理带来的实际效果。
坚持环保为民、环保惠民,必须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使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策略手段与群众的环境愿望形成良性互动。问得越细,才能做得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