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是环保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环境法律法规权威、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基本手段。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呈现多样化、环境违法呈现复杂化。在这种形势下,笔者认为:
首先,环保部门要具备勇于执法的能力。做到勇于执法,必须树立敢于执法的信心、除污必净的决心和不言懈怠的恒心。除污必净要能顶歪风。严格执法必然会影响少数人、企业或者集团的利益,因而,环境执法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思想素质,执法人员面对人情关系要铁面无私,顶得住;面对利益诱惑,要不为所动,站得稳;面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一治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不言懈怠要能持恒久。治理环境污染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是一朝一夕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其次,要善于执法。善于执法,就是要讲究执法的技巧性,善用策略,学会借机、借力执法。借机就是借国家宏观调控、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县)等一系列有利契机,寻求当地党委、政府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借势推进。借力就是借助外力,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一些典型、重大的环境案件,实施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对阻碍执法检查或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真正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环境形势恶化。
第三,要精于执法。精于执法就是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服务与执法之间的关系,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多年来,环境执法工作已经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对这些经验,应认真吸纳。要处理好服务与执法的关系。服务与执法是环保部门的两项重要职能,过于弱化或强化任何一项职能,都是不正确的。环保部门不仅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职能,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还应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手段,树立服务与执法并重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