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环评挂靠影响公平竞争
发表时间:2010-08-25   来源:   作者:杨维立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抽查情况的通报》显示,75家被抽查的环评机构,有30家出现质量或管理问题,比例高达四成;282份被抽查的环评报告书(表),有48份被认定为“质量较差”,比例约为17%。


  这次抽查发现,环评机构挂靠现象很普遍,这也是导致环评出现诸多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环评行业的挂靠现象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环评工程师,将自己的证书挂靠在一家环评机构;另一种是没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挂靠在有资质的环评机构,从事环评工作。


  相对而言,惩处赤裸裸的假冒机构容易,遏制挂靠行为却很难。而且这些通过挂靠求生存的机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其中不乏滥竽充数之辈。加之他们很少受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约束,这样不仅影响了环评质量,扰乱了环评市场运行秩序,而且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后果不可谓不严重。


  那么,怎样减少环评机构的非法挂靠现象?笔者有以下思考:


  首先,有资质的环评机构要珍惜自己的声誉,坚决对挂靠说“不”。作为中介组织,环评机构靠公信力生存、发展,既有的环境资质来之不易,甘冒风险,允许无资质机构挂靠,虽然眼前可能获得可观的经济利益,但任凭无资质机构借用自己的名义干违法勾当,势必影响自己的声誉。从长远看,有资质机构允许他人挂靠得不偿失。


  其次,职能部门落实制度,严把审核关、监管关,加大对挂靠行为的打击力度。环评机构的资质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必备的硬标准,审查环评机构有没有资质,绝非难事。只要制度先行,各职能部门都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按环评审核流程办事,一定能够有力打击非法挂靠现象。


  第三,对职能部门强化监督并实施严格问责制度。只有管好了职能部门,才能管好环评机构,让无环评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无机可乘。对此,需要各地人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齐心协力,严格督察、严格考核。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严查职能部门的失职行为。


  第四,加快环评制度改革。这是从源头上祛除环评顽疾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环评机构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影响环评公正性等问题的必由之路。改革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一些部门、机构和人员的切身利益,面临很大阻力。因此,必须迎难而上,加快改革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使环评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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