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2日早上7时53分,陕西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一名姓李的同志打来的举报电话,举报陕西省化工总厂发生氯气泄漏。渭南市环保局分管局长立即带领环境监测及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因举报情况属实,环保部门对举报者进行了奖励。这是渭南市近期出台《环境保护有奖投诉举报办法》后进行的首宗有奖举报。 为了快速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监察社会监督体系,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陕西省渭南市环保局近期出台了《环境保护有奖投诉举报办法》。此办法对投诉举报的内容范围、方式、具体奖励办法、查处结果及兑现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渭南市《环境保护有奖投诉举报办法》规定,凡是向环保部门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并经调查核实的第一投诉举报人,将根据投诉内容的违法情节轻重及提供线索的重要性,得到不同数额的奖励。群众可投诉生产类工业企业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却投入生产的行为;私设偷排暗管违法排污的行为;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致使超标排放的行为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者可通过书信、电话、网上举报、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诉和举报。对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及奖励等情况每个月将在渭南环保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