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7日~18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07暨第二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在大连召开。会议期间,来自全国环保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企业的20多名专家就《国家履约实施计划》的落实和执行问题进行了专门研讨,对我国POPs履约工作取得了许多共识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专家认为,《国家实施计划》获得国务院批准标志着中国POPs履约工作的全面启动。他们建议国家环保总局以《国家实施计划》获批为契机,充分发挥履约牵头部门的作用,按照《国家实施计划》的要求,先示范后推广,由点及面,分阶段、分行业、分区域有序推进国内履约工作,确保履约任务的顺利完成。 履行POPs公约将涉及政策、管理、资金、技术、工程、公众教育等多方面,需要中央和地方、行业和企业、国际和国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专家建议环保总局履约办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委、学术界、产业界以及国际社会等各方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整合国内外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我国的POPs履约工作。 专家还提出以下建议: ——充分利用公约的技术援助机制,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探索建立有效的技术转让模式,同时加强POPs替代、削减、处理等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示范工作,推动履约技术的国产化和产业化。 ——将POPs的减排控制与常规污染减排结合起来,通过技术应用和管理机制创新,实现综合污染防治。 ——设立履约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国内外资源,统一调配,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针对不同类别的POPs,出台POPs削减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尤其是民营资本的积极性、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整合国内外资源,统一调配,形成合力,保证履约活动的资金来源。同时探索制定推动POPs削减的产业政策和激励手段。 ——加强与POPs履约有关的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如POPs对我国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危害,新增POPs物质的国家现状、未来履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为国家环境管理的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并实施针对不同层面的的宣传计划,提高决策者、科研工作者、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和公众的履约意识,建立完善履约信息网络,使全社会科学客观地了解和认知POPs问题,为履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家环保总局POPs履约办从《国家实施计划》落实以及全过程管理角度,加强履约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国家实施计划》监督评估机制,以确保《国家实施计划》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兑现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