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创建
绿色创建推动生态文明
发表时间:2007-12-04   来源: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并明确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把“生态文明”写进党代会的报告,很大程度上说明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问题的更清醒认识,表明了解决问题的决心,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增强了公众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
  事实上,通过大力践行、倡导生态文明来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推动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关键在于如何更好地发动和支持公众参与,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真正使生态文明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仍然偏低、公众参与缺少有效方法,需要政府下大力气予以引导推进。
  由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主办,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承办的“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已成为推进环保公众参与的重点内容和有力抓手,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着应有的力量,成为构建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96年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中宣部、教育部发起了“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并于2000年进行首次表彰以来,“绿色学校”创建已成为各级环保、宣传、教育部门的共识,目前全国已有绿色学校35000所,有力地激发了学校进行环境教育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环境保护素养和学校校园环境管理水平,推进了优质校园环境的建设,有效推动了学校环保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了教师和学生绿色生活方式的建立。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通过学校带动了家庭、通过家庭带动了社区,使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同样,“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自2001年启动以来,许多省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各地在创建“绿色社区”过程中,通过建立社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新机制,在增强公众环境保护责任感的同时,维护居民的合法环境权益;通过在社区内开展环境宣教活动,倡导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居民正确的消费和生活观念。目前,全国已有各级绿色社区近1万个,其中国家表彰“绿色社区”236个,创建“绿色社区”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风尚,建立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新机制。
  各地蓬勃发展的“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生态文明事业的具体实践。各级环境宣教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开展绿色创建交流、研究和培训等工作,使绿色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形成一个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绿色创建网络;同时,要不断深化绿色创建工作,提高绿色创建质量,扩大绿色创建影响,使之成为践行生态文明的旗帜。
责任编辑:祝真旭
分享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