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8月21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环卫局组织车辆和挖掘机,到镇隆镇黄洞村红星村民小组,将东莞横沥镇一工地偷倒在此地的约200立方米垃圾装车,运到惠阳垃圾处理场。在惠阳区专案工作组的多次协调下,东莞横沥镇偷倒垃圾的责任人已赔偿村民25万元,工作组表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责任,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深圳特区报8月22日) 点点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自己的垃圾倒在别人的家门口,这种以邻为壑的行径与我们倡导的文明道德、生态环保宗旨背道而驰。要有效制止此类“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不良行径一再重演,不妨拿起法律的武器,让违法者付出经济和法律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