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加快小水电发展速度,通过加强水电资源综合规划与管理,把开发水电能源放到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优先地位。神农架林区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十六字方针,在水电资源开发上采取“有破有立”的原则,即关闭小的径流式电站,开发大的库容式电站,坚持走科学发展的轨道。
神农架林区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雨量为1100毫米,加上良好的森林植被调控,水资源状况稳定,为开发水电资源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开发利用水电资源已经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符合区情的水电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对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神农架失去了生态,就失去了立区之本,丢掉了财路和饭碗,所以我们应该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我们提出了保护与发展出现矛盾的时候,发展必须服从保护,不能靠牺牲环境的代价来谋求经济的一时发展。”神农架林区党委书记王海涛说。
为了把十六字方针落到实处,林区提出了生态优先战略,坚持走科学发展的轨道,一是组织编制神农架林区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审批前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认真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二是严把立项审核关,结合林区实际从严审批,做到“三个不批”,即与旅游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项目一律不批、209国道沿线200米及公路视线范围以内的项目一律不批、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项目一律不批。三是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把握好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底线,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影响林区生态旅游、自然保护的水电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是从2007年起,对新建水电项目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凡装机容量在2000千瓦以下的径流式水电项目一律禁止立项审批。五是积极争取省或国家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关停1000千瓦以下的径流式水电站,由政府给予行政补偿。六是组织制定了《神农架林区小水电关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土地、环境整治规划,完成电站关闭后的环境综合治理,修复河道,恢复自然生态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