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高兴地看到,云南省在建立了类型多样、分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的基础上,西双版纳州、文山州等地区,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文山州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制定了保护条例、管理办法,基本实现了“一区一法”,使得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发展。
虽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仍面临严重的威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云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人们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动植物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大多数人还只停留在“野生无主,自生自来,谁猎谁得,谁采谁有”的阶段,他们没有意识到,每个人在受环境影响的同时也影响着身边的环境。如果每个人都能像那位老乡,具有为保护滇金丝猴而不让外乡人进山的环境意识,懂得保护野生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破坏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那么,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将呈现出另一番可喜的景象。这同时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对普通百姓的环境保护教育,让大家都意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可从身边随手的小事做起。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由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不是由统一的部门来操作执行,林业、农业、环保、工商、海关等部门都按各自的规章制度来管理,最后就出现了有的大家管,有的谁都不管,有的不知该不该管的现象,不但没有起到监管的目的,反而削弱了有效管理。由此可见,不完善的机制制约了保护工作的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建立统一、长效的监管体制。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云南省的个案,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面临的问题。为此,国家环保总局于12月7日颁布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将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林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查验体系建设等12个领域确定为保护与利用的重点领域,范围涉及林业、农业、海关等部门,为今后各部门进一步协调统一地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提供了指导,开辟了新的工作舞台。我们有理由相信,《规划纲要》将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是对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