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环保承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日前公布了《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在实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基础上,借鉴奥运会举办城市在奥运会期间保障空气质量的做法,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将实施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重点工序、重点污染企业减排等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良好。
停止施工工地部分作业 水泥企业全面停产
“通知”要求,北京市各施工单位在奥运会期间要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注等作业,做好工地绿化、覆盖等工作。为保证施工安全,凡在2008年7月2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和防汛准备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建设。此外,环卫作业单位每天要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重要支路和其他为奥运会提供服务保障的道路进行吸扫和冲刷作业,市政管委和各区县政府要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对污染排放严重的工业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则上停产治理。其中,全市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以及位于北京市西南部地区的采石和石灰生产企业,将暂停生产。
据悉,首钢总公司目前已采取严格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暂停生产。同时,还将治理北京首钢红冶钢厂、北京菲美特协立铸造有限公司等18家冶金、建材重点企业,确保其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污染物排放30%。北京燕山石化集团采取暂停三蒸馏、丙烷沥青、一热力和二热力、一电站1号~5号锅炉、二电站1号~4号锅炉运行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污染物排放30%。
控制燃煤污染 减少有机废气排放
针对煤烟污染,在奥运会期间,北京京能热电公司、大唐北京高井热电厂等4家电力公司将采取燃用低硫优质煤及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减少污染物排放30%。所有夏季运行的燃煤锅炉,其使用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第二时段排放限值;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则上暂停运行。
“通知”还强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在奥运会期间将停止使用。全市禁止露天喷漆,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建筑喷涂和粉刷作业;印刷、家具生产、汽车修理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未达到北京市排放标准的将停产治理。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如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达标时,北京市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同时,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实施停产、限产等临时减排措施的企业将适当减免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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