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环保要先行,要有大环保的思路,要从人类活动、经济发展、污染控制、生存环境等多方面来考虑地区发展。这是几位环保专家学者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的观点。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时间,如何规划开发长株潭城市群成为湖南省政府和当地政府的头等大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环境容量制约长株潭发展
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3市依湘江而建,是湖南省的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商业中心。
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的目标是在老工业区和老城市群基础上,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地区。当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长株潭地区的环境容量已趋向饱和,环境形势严峻。3市产业结构以化工、冶炼、重型机械、电力为主,都是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对目前的产业结构进行大的调整,需要大量的投入,而仅靠湖南现有的财力有点儿力不从心。
专家表示,目前只能走技术改造的道路,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环境容量制约着经济发展,因而必须通过环境治理腾出一定的环境容量。长株潭的环境容量还有多大?可给后续发展留下多大的环境空间?如何更加科学、有序地在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整合长株潭3市的资源,形成一个快速增长、可持续、集约型的循环经济城市群,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重大问题。
改革试验区要以环保为基础
专家认为,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的总体目标应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以绿色科技、循环经济为动力。在积极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前题下,建设一个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区域功能合理,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诸多环节主动体现低消耗、低污染和高效益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专家建议,在政策上,要做到遵循自然规律,根据环境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布局,用循环经济理念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在措施上,要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各种法规和制度,给环保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凡是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淘汰,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凡是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要严惩。
在行动上,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保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氛围。
建立责权一致的环保综合部门
作为国家“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建立从实际出发的新型环保行政体制,是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同建、污染同治、执法统一”的关健。
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机制和环境资源问责机制。完善环保市场化机制、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协调机制,以及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还要建立完善长株潭责、权一致的环保综合部门,解决环保多头执法的问题。要构建省、市、县(区)三级环保领导和执法监督体制,形成合力,确保环保监督执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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