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4月25日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明确财政补助资金量与节能减排量挂钩、考核确认、以奖代补为主。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了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在2008年预算中安排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明确资金支持重点、原则和方式。
方案要求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整合资金、倾斜安排,财政补助资金量与节能减排量挂钩,考核确认、以奖代补为主,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等为原则,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污染小企业等为资金支持重点。同时,相关主管部门要整合其他资金,倾斜安排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鼓励和推动各市、各有关企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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