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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灾区环境安全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作者:本报评论员 日期:2008-05-14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地震牵动着社会各界人士的心,竭尽全力抗震救灾成为华夏儿女的共同行动。加强环境监管、排查污染隐患,严防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是环保部门责无旁贷的重任。
  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环境保护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环境专家组,由部领导带队奔赴地震灾区指导环境应急救援工作;向各有关单位和有关地区省环保部门紧急发出《关于加强民用核设施和辐照装置抗震应急准备的通知》、《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西南、西北环境督查中心和四川核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已到地震灾害严重的地区,协助当地做好环境应急工作。这一切,充分体现出环境保护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保障社会稳定的高度政治责任心和心系灾区群众,恪尽职守、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己任的强烈责任感。
  这次地震灾情严重,波及范围广,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必须把严格环境监管,排查污染隐患,加强应急监测作为抗震救灾各项措施中的重要内容。这不仅关系到灾区社会稳定,使群众免遭自然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的祸患,更关系到灾区重建,关系到灾区今后的长治久安。
  各有关地区环保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认识。要排除困难,积极行动起来,立即启动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预防,及时响应。
  要以民生为本,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制定环境监测预警方案,合理调配环境监测力量,加密监测频次,密切注意水质变化,严密监控水污染源,及时消除污染隐患,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把水污染威胁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灾区群众饮水安全。
  要以预防为主,确保灾区环境安全。针对灾区实际,严格甄别存在环境风险的行业和企业,突出抓好石油化工、核设施等高危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贮存库、尾矿库、辐照装置等重点的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督促和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具有良好的环境基础。
  要以应急为基础,及时消除环境风险。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辖区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要立即到位,及时处置,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确保应急方案有效,具体措施得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得到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关键时刻显能力,危难时刻见精神,重大自然灾害正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全国环保系统和有关地区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紧密配合,精诚合作,为取得抗震救灾的胜利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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