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要求对甘肃市平凉市百余家石灰窑污染10年难关停事件进行调查,甘肃省环保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督察组,于2008年4月16~17日,赴平凉市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督办。
记者随环境保护部环保后督察检查组,对崆峒区峡门沟石灰土立窑污染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石灰烧制生产过程污染严重,当地政府积极整改
平凉市崆峒区石灰土立窑主要集中在峡门回族乡,地处平凉至华亭公路(峡门沟段)沿线,该区域内共有80多户石灰土立窑业主,共有各类石灰土立窑120孔。这些石灰土立窑依山而建,距离周围村庄较近,石灰土立窑没有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要求淘汰的石灰烧制产业。记者看到,在石灰烧制生产过程中,每个窑口冒着滚滚浓烟,导致峡门沟上空弥漫着烟气,大气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接到甘肃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环保局督办通知后,平凉市委书记马学军、市长陈伟立即对查处石灰土立窑环境污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所有石灰土立窑立即停止生产,于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崆峒区委、区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石灰窑进行关闭、取缔,并派出工作组全面开展关停工作。
在石灰土立窑关闭工作中,市、区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优势,并提出“停止污染,关小上大,整合提高”的原则,加快2×30万吨新型节能环保石灰烧制项目建设进度。市、区两级政府对关闭的小石灰窑给予适当补助,市财政列支100万元,用于关停补助,其余资金由崆峒区政府负责筹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入股建设新型石灰项目。区政府鼓励关停后的石灰土立窑业主通过参股等形式,参与2×30万吨新型节能环保石灰生产线项目建设,全面整合境内石灰烧制业。
环境保护部环保后督察检查组要求按期完成关停工作
目前,平凉市已关闭崆峒区四十里铺和上扬乡石灰土立窑8孔,6孔石灰土立窑已停止生产。峡门乡83户窑主中已有52户签订了关停协议。
环境保护部环保后督察检查组要求平凉市各有关部门做深做细相关工作,确保5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关停取缔。甘肃省环保局督察组要求平凉市各级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本次整治工作开展好。二是要求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整治程序,确保关闭取缔政策的统一。三是加快2×30万吨新型节能环保石灰烧制项目建设进度,全面整合境内石灰烧制业,做到“关窑不关产业”。四是平凉市政府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突破口,对全市存在的环境问题集中进行整治,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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