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津市政府日前召开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天津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工作部署会议。天津市副市长熊建平对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落实奥运会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天津市政府于4月18日发布实施了《天津市迎奥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了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天津市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等控制环境空气污染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时间和范围为:承办奥运足球赛事期间(8月6日~15日),每日12时至22时,对天津市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区域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为防止极端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的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由环境保护部和北京、天津等6省区市联合制定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该应急措施涉及北京、天津、河北3省(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应急措施特别强调,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当北京遇到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空气质量可能超标时,要求天津市要对本市牌照的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全天单双号限行措施。这项应急措施的启动和终止时间都将在北京的统一指导下、依据当时北京奥组委发布的公告执行。
部署会上还透露,天津市政府将就奥运会期间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发布公告,规定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天津市牌照的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