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记者近日就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陈集乡土楼村村民反映的隆发石料厂污染扰民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来信反映情况属实。
记者在举报人引领下来到隆发石料厂生产现场,这个所谓的生产现场就坐落在基本农田中,十几米高的碎石成品山座座相连,范围有限的厂区内高耸着11台输送带(机),田中新筑的坝顶装有无任何遮挡的破碎机,破碎机底座比近在百米之内的农家院落屋顶还要高。厂区内破碎机等设备处于停运状态,仅有个别运送成品石料的卡车。举报人称,这个石料厂今年1月初已停产。记者看到,厂区紧靠一条公路,公路另一侧距生产区不过二三十米的山上仍有大型机械作业。举报人称,这是石料厂在选取原料。
据了解,隆发石料厂地处的固始县陈集乡土楼村,因产石灰岩而成为当地建筑用石的主要产地。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固始县有关部门就多次联合整治,取缔了一大批小规模加工企业。2006年,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取缔了16家不符合条件的石料厂,隆发石料厂也被同期关闭。
关闭后的隆发石料厂于2007年申请易地新建。厂方称,在建厂选址时,举报人的住房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他们已与举报人商定待石料厂建成后租用其住房为厂方办公用房。
固始县环保局于2007年5月发文同意隆发石料厂项目建设。一年后,隆发石料厂建成后向当地环保局提出了试运行申请。经现场勘查,县环保局认为隆发石料厂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具备试生产条件,否决了厂方的试生产请求,并责成厂方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重新申请。
2008年7月,隆发石料厂再次向环保局提出试运行申请。经现场勘查,县环保局认为隆发石料厂基本具备了试运行条件,批复了其试运行申请,同时对石料厂试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隆发石料厂在试运行1个月后,因产品销路问题生产时断时续,到10月中旬受多种因素影响,自行停产,至今没有再生产。由于石料厂在试运行期间未按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并引发反复上访投诉。县环保局已于今年1月依法报请县政府批准对石料厂实施关闭,限期3个月内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和产品。
固始县环保局负责人强调,由于隆发石料厂在试运行期间亏损严重,拆除费用没有着落,石料厂目前已处于关闭状态,但设备拆除进展较慢。下一步,环保局将按相关要求,会同陈集乡政府督促隆发石料厂拆除设备,逾期仍未拆除,环保局将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