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江苏省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近日结束。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含污水处理厂)21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7家。经监测,按照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9项指标评价,江苏省长江干流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据了解,此次环保执法行动中,江苏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出动3860人次。目前,长江干流江苏段共有排污口237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72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29个,市政排污口36个,规范化排污口合格率为92.2%。水排放总量约1425万吨/日,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85吨/日。此次实地检查企业(含污水处理厂)21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7家,其中私设排污口1家,超标排放15家,其他环境违法行为1家。经监测,按照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9项指标评价,江苏省长江干流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江苏省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标识不清、设置不规范的各类排污口,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建议地方政府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责令关闭,省环保厅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后督察。另外,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挂牌督办、联席会议、违法违纪案件移送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保护饮用水源的长效管理机制。 南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