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飞 通讯员 郜志明 万银 武汉报道 为期半个多月的湖北省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近日结束。通过行动的开展,环保部门基本掌握了长江、汉江干流的排污情况,规范了沿江企业排污口设置及档案建立,严肃查处了私设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湖北省共出动排查人员2625人,对31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其中,限期治理9家,取缔和封堵排污口5个,停产治理3家。
在此次行动中,黄冈、宜昌等地市以及武穴、宜都、枝江、秭归、夷陵等县(区)环保部门坚持将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在开展清查工作之前,对现有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监测资料进行了分析、整理,列出清查重点,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排污口信息进行及时补充、更正,完善排污口有关数据,做到全面检查、全面掌握情况。
据悉,湖北省环保部门将在此次执法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档案,形成翔实的基础资料档案数据库;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标识不清、设置不规范的各类排污口,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建议地方政府下达停产治理决定,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责令关闭;对各地有关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后督察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违法违纪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从而建立保护饮用水水源的长效管理机制。